| 项目名称 | 2026年火****停车场物业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2026年火****停车场物业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区****广场A1座4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钮俊 189****186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湾****开发区宜居**上品S5#号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胡琴 0553-****557、157****109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19日 |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 地址 | ******经济开发区皖江大市场16栋三层310室 | |
| 投标报价 | ****000元/年 | |
| 服务期 | 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2026年火****停车场物业项目 服务范围:****停车场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引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服务要求:服从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双方招标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中标单位委派的人员须服从招标单位监督和管理,配合招标单位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续签的重要参考。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停车场物业管理项目合同 2. ****总局****税务局2025-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地址 | **省**市湾沚区湾沚镇**市湾沚区湾新**侧百悦城18幢08室二楼 | |
| 投标报价 | ****000元/年 | |
| 服务期 | 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2026年火****停车场物业项目 服务范围:****停车场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引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服务要求:服从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双方招标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中标单位委派的人员须服从招标单位监督和管理,配合招标单位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续签的重要参考。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大学城小学等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②2026****停车场物业管理项目; ③****医院经开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地址 | **省**市**县**镇**大道国投大厦 | |
| 投标报价 | ****562.67元/年 | |
| 服务期 | 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2026年火****停车场物业项目 服务范围:****停车场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引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服务要求:服从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双方招标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中标单位委派的人员须服从招标单位监督和管理,配合招标单位各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续签的重要参考。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大别山创新大厦基础物业服务项目; ②****学院物业项目; ③****中心、会议中****基地等基础物业项目。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致****公司:投标****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公司:投标****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公司:投标****银行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whsggzy.****.cn/whjyzx/)。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107。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