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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4-****255****办公室)邮箱:****@qq.com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华仁眼科 医院建设项目 | **市辽南街食品 药品小区1号楼 | **华仁眼 科 ****公司 | 环水健全过程工程****公司 | 租用现有商业建筑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68.64m2,建筑面积803.2m2。主要进行眼科疾病的治疗、康复和配镜,内设眼科特检科、内科、眼科、手术室、病房等科室,总床位为 20 张,门诊接待人数为15 人/d,年配镜约 1460 副。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 1、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镜片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洁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臭氧消毒处理后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处理厂二期进水指标要求,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二期。 2、采用无敞开式处理水池及装置,沉淀池加盖并投放除臭剂等措施,****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3、经选用高质量,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病房尽量不要直接朝向交通主干道,加强设备运行管理,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避免影响病人休息,使院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5类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4、生活垃圾和配镜废物暂存于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