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分中心) 海科新寓经济适用房E区2#、8#、9#局部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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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海科新寓经济适用房E区2#、8#、9#局部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海科新寓经济适用房E区2#、8#、9#局部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海科新寓经济适用房E区2#、8#、9#局部装修改造项目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5:4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7.3.1履约保证金约定与合同中保持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0.8中第七条关于代理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①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的50%收取,②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的50%收取。以中标价为基数。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列。

3、合同中关于预付款调整为:付合同基准价的10%;合同基准价的定义为:合同付款的计算基础价格;计算表示为:合同基准价=承包人的投标总价-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

4、将招标文件原合同中苏建招【2009】140号文删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 09:3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广场
地址:
**市**区**街2号6幢701-1室
联系人: 郎工
联系人:
王正江、黄晓朦
电话: 025-****5071
电话:
131****8722
****管理部门及电话:****管委会****交通局, 025-****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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