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17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石灰窑扩建项目、**裕能年产25万吨高压实磷酸铁锂生产线扩建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1 | ****石灰窑扩建项目 | ****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本项目扩建新增占地面积为2500m2(水洗砂生产线1000m2依托现有矿山工业场地建设、氧化钙3号窑和氢氧化钙生产线租赁1500m2),扩建完成后全厂占地面积为8500m2。本次扩建在石灰烧制加工区(露天)西侧**1台环保型石灰竖窑,**1条氢氧化钙生产线,利用矿山工业场地多余空间**1条水洗砂生产线,建成后形成3台环保型石灰竖窑年产15万吨氧化钙、年产4万t氢氧化钙,水洗砂生产线清洗规模为29.7万t/a(27万t/a石灰石,2.7万t/a泥土)。项目总投资1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万元,占总投资的22.39%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现场、道路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施工材料堆放覆盖防尘网;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合格燃油。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设施收集后,清掏用作周边农用地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隔音屏障等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可回收物资交由回收单位**化利用,不****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石灰窑煅烧废气经1套SCR工艺+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NO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石灰制造石灰窑有组织排放限值,汞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氨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表2有组织排放标准。 出灰溜筛粉尘经密闭引风管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成品仓旁磨粉区磨粉工段设置密闭螺旋提升机进料和1套集气罩,废气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西侧磨粉打包房磨粉工段设置2套密闭螺旋提升机进料和2套集气罩,废气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磨粉车间磨粉工段设置密闭螺旋提升机进料和1套集气罩,废气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临时辅料堆场磨粉区磨粉工段设置密闭螺旋提升机进料和1套集气罩,废气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项目氢氧化钙生产线破碎、筛分、粉磨工序粉尘,通过在每一台破碎机、滚筒筛、选粉系统、磨粉机进料口和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每台设备设置1套,共计6套)收集汇总至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 石灰石、石灰、氢氧化钙等块状、粒状原料须储存于全封闭原料库房内,不得露天堆放。粉状成品、半成品必须采用密闭仓、罐储存,严禁敞口堆放。原料装卸在封闭库房内完成,严禁室外装卸,堆存高度合理,避免抛洒。粉状、粒状易扬尘物料必须采用密闭皮带、密闭提升机、密封溜槽输送,严禁敞开式皮带、人工抛洒转运。皮带输送机全程密封罩,接头、下料点密封严实,转运点、落料点设置软连接密封挡板、导流罩,降低落差起尘。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物料运输车辆全覆盖、密闭化。破碎、筛分、粉磨设备全部置于封闭车间内,车间墙体密闭、门窗完好,不得敞开作业。设备本体、观察口、检修口密封完好,生产时关闭。破碎、筛分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严禁敞口筛分、人工筛分。车间内设置洒水、喷雾抑尘设施。 厂区内颗粒物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中的无组织排放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现有设施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沉淀池(130m3)沉淀后回用项目脱硫补水。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沉淀池(50m3)中和沉淀后,上清液回流脱硫塔循环使用。水洗砂废水经沉淀水池(100m3)及供水水池(40m3)沉淀处理循环使用,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利用厂房隔音,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废弃包装袋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出灰系统除尘粉尘收集后用于制作粉状石灰,磨粉机除尘粉尘、石灰筒仓除尘粉尘收集后作为氧化钙产品打包外售,氢氧化钙生产线除尘粉尘、氢氧化钙筒仓除尘粉尘收集后作为氢氧化钙产品打包外售。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 脱硫石膏、粉煤颗粒物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与炉窑烟气除尘系统废弃布袋、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现有的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危险废物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于2024年4月编制并备案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按照相关要求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无 | ||||||||||||||||||||
| 2 | **裕能年产25万吨高压实磷酸铁锂生产线扩建项目 | ****工业园区现有厂区内 | **裕能新****公司 | ****研究院 | 本项目为**项目,位于**省黔南州****工业园区**裕能新****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7°29′0.93751″,北纬26°52′23.29717″。本项目在厂区预留空地**磷酸铁锂厂房(铁锂五车间)和高压实磷酸铁锂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等环保设施,部分公辅设施依托现有工程,建成后年产25万吨高压实磷酸铁锂。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万元,占总投资的0.32%。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及时清扫,水泥、砂石等易起尘的材料堆放采取覆盖措施,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车厢应严密清洁,防止泄漏造成沿途地面的污染。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2m3),泥浆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依托企业已设立的一体化处理设施,****园区****处理厂。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采用“明沟+明管”、架空管线、池中池等可视化设施,减少施工过程中“跑、冒、滴、漏”,防范地下水、土壤污染。加强对施工场地的排查,对设置的事故围挡渗漏点采取截污堵漏的措施,施工期间清洗废水收集采用水泵及可视化管道进行收集,避免破坏车间现有防渗设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低噪声设备、按规范操作、加强维护保养,设置临时性声障,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遵守施工作业规定,减少撞击、敲打等人为噪声。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园区****垃圾场处置。包装废料能**利用的收****回收站,不能回收的废包装与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人员清理。废矿物油使用专用收集容器盛装收集暂存在厂区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 喷雾干燥废气经各自的1套旋风干燥+袋式除尘器(共4套)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后,分别由4根42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69、DA070、DA071、DA072)排放。 烧结废气经1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每台炉配一套),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排放限值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73)排放。 2031年起,喷雾干燥及烧结工序废气处理设置二级布袋设施,进一步提升项目废气处理效率。 (2)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生产环节产生无组织废气主要在磷酸铁、碳酸锂、葡萄糖等投料系统,磷酸铁、碳酸锂、葡萄糖等暂存料仓均自带有布袋收尘设施。采取保持铁锂生产车间密闭性,原料转运点、落料点等及时清扫、吸尘,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避免废气的外逸, 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加强设备设施的巡检,发现密封不严等问题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以减少装置无组织废气排放等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8m3)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处理厂处理。 纯水制备排污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25000m3/d,处理工艺:中和+沉淀+压滤+膜处理(超滤)+反渗透/MVR蒸发)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膜处理产生的浓水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MVR蒸发处理。 初期雨水收集进入**的初期雨水池(900m3),****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3.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堆存,现有危废暂存间已按照重点防渗处理,本项目分区防渗如下: 防渗分区表
本项目废水输送管道全部采用“可视化”原则,明管+明沟敞开式布设,严禁设置地下暗管、封闭暗沟、地下埋地管道,对有可能产生高浓度废水的生产设施、收集池、循环池全部设置池中池或架空结构,便于日常巡检、泄漏排查与检修维护。 根据《报告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特点和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4)根据《报告书》,综合考虑项目特点和现有制定实施的土壤污染跟踪监测方案,确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监测方案和点位见下表。 土壤跟踪监测计划表
5.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风机、空压机、砂磨机、隔膜泵、螺杆泵、双吸泵、减速机等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垫片、隔音棉、厂房隔声、消声器等噪声控制措施。加强对噪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对化粪池定期清理。除铁废渣、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已建的一般固废暂存间(388m2),综合利用。 本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利用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分类分区暂存于已建的1#危废暂存间(200m2)和2#危废暂存间(180m2),定期交于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众意见处理、报批前公告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