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与资金使用效益,满足临床科室诊疗工作需求,****现委托****就****多参数心电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参与。
1.项目名称:****多参数心电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
3.设备用途:医院各临床科室病房、急诊抢救、手术室及术后复苏的患者生命体征监护使用;
4.质保要求:设备整机免费质保期≥3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更换零部件等服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特别说明:1.本公告所列设备技术参数为采购人规定的最低配置及基础性能要求。供应商须对全部技术参数进行点对点逐项响应。供应商可提供技术配置、性能、品质优于本公告要求的同规格同类型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本公告要求的视同满足本项目采购技术需求,且产品单台报价不得超过对应设备预算限价。2.本次采购设备具体如下,欢迎供应商结合自身产品优势,提供合理、贴合临床需求的参数优化建议(参数建议需真实、合规)。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台) |
单价限价(元/台) |
预算金额(元) |
技术参数 |
| 1 |
心电监护仪 |
40 |
20000.00 |
800000.00 |
1.监测参数 标配监测:心电(ECG)、无创血压(NIBP)、血氧饱和度(SpO)、呼吸(RESP)、体温(TEMP)、心率/脉率。 2.心电模块 - 支持 3/5 导联心电监测 - 具备心率显示、心律失常分析、ST 段分析功能 - 抗电刀、抗除颤干扰,适合手术室/病房使用 3.无创血压 - 具备成人、儿童、新生儿测量模式 - 支持手动、自动、定时周期测量 - 过压保护、防漏气设计,符合临床安全规范 4.血氧与呼吸 - 低灌注状态下可稳定监测血氧及脉率 - 阻抗法监测呼吸频率,具备呼吸暂停报警 5.显示与操作 ≥10.1 英寸高清彩色液晶显示屏,分辨率≥1280×800;可视角度满足临床床旁多角度观察使用;具备亮度自动调节;支持波形冻结、趋势回顾,大字体显示;全中文操作界面;触摸屏可支持医用手套操作,同时配备实体按键,便于故障应急操作。 6.报警功能 - 分级声光报警,支持上下限自定义设置 - 报警事件自动记录,便于临床追溯 7.电源与结构 - 交直流两用,内置可充电锂电池 - 机身稳固耐用,适合病房床边长期使用 8.符合医用电气安全标准,提供合格检测报告。 |
1.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报价需包含设备价款、税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质保期内所有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询价单位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询价单位不公示任何报价内容及相关询价结果。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询价结果,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及损失,询价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报价文件组成(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装订,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需明确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品牌、型号、制造商、单价、总价、质保期、交货时间、供应商全称、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需齐全、有效);
3.售后服务承诺(明确质保期内服务内容、响应时间、维修流程、零部件供应等,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业绩证明、产品彩页等)。
备注: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响应文件格式》,该格式为参考范本,供应商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2.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报价企业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报价企业为经销商的,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合格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08月25日18点00分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盖章后标书代写扫描发送到邮箱(****@163.com)并电话告知确认已发送,电子版材料应包含Word文档(或EXCEL文档,且可编辑)和PDF版本。纸质盖章材****公司(邮寄地址:**省**市**区**街道董埭路170号诚信大厦5楼)。
3.本次询价仅作为后续项目采购的参考,并不作为中标/成交的保证。供应商提交的参数建议、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均由询价单位留存,不予退还。
4.供应商须对其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询价单位:****
地 址:**县**镇环城路246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1859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街道董埭路170号诚信大厦5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5-****7198、****72989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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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