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青交界农副产品集散中心

审批
青海-海东-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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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8-20

项目名称 甘青****中心
建设地点 **省**地区**县官亭镇馆西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5036.41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严玉荣
联系人 王悦敏 联系电话 138****5610
项目投资(万元) 2005.35 环保投资(万元) 2005.3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10-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农贸市场、市场周边道路及附属配套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1)本项目施工应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施工过程中堆放的渣土,必须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竣工后,要及时清理并平整场地。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 2)加强对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积极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3)在堆放渣土、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必须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1)应注意尽量不要在雨季施工。 2)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严禁施工废污水乱排,应集中妥善处理。施工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 3)施工人员集中的生活点污水,不得随地倾倒,以防流入取水地点;生活垃圾要集中处理,防止污染水源。含有害物质的建筑材料堆放点,应远离水源地,并用防雨材料遮盖。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清洗水,应经隔油沉沙池处理后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渣、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作为再生**重新利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和施工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施工。2)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合理布局,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居民敏感点。3)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4)设置硬质围栏、封闭施工,防止因鸣笛以及施工等带来的人为噪声污染。
承诺:**** 严玉荣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严玉荣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59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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