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县冠豸**景融合生态廊道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莲政函〔2026〕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连发改审批〔2026〕90号文批复**县冠豸**景融合生态廊道修复项目(项目编码:****)可研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设计方案:原则同意**县冠豸**景融合生态廊道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请你单位在该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项目总平面布置要求,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1.冠豸山正山前生态修复:修复池塘生态岸线101.38亩(长6903米),园地林地生态提升105.86亩,农耕生态步道长12093米,提升土渠936米与配套生态渠624米,生态科普与文化展示角约1800平方米,修建田园观光步道1901米,环湖步道753米;
2.**溪生态修复:修建生态堤岸两侧总长984米,防汛应急通道500米(道路宽7米),提升已建沿河路310米,配套安全护栏、警示标识等安全设施;
3.彩票公益金标识:在冠豸山正山前主入口、生态科普与文化展示角、环湖步道入口及**溪防汛应急通道两端入口等显著位置,共设置彩票公益金主题形象标识5组,其中正山前3组、**溪2组(含防汛应急通道两端各1组),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确保项目公益属性全程体现。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3412.08万元,其中工程费3020.47万元。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中央彩票公益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及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和加强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项目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项目概算管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规定》(闽发改投资〔2009〕1号)执行。严格按批准的概算投资组织施工,不得突破。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控制建设规模和工程投资,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附件:**县冠豸**景融合生态廊道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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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