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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对 ****信息系统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息系统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三、采购预算(元):1,361,000.00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我院瑞美LIS与输血系统(6.0版)自2015年上线使用至今已逾10年,在临床检验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医院发展,现有系统在功能拓展、性能优化等方面逐渐显现出局限性。随着行业政策更新、****医院业务发展,现有系统短板日益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当前版本不满足国产信创要求,不符合行业信息化国产化建设标准;二是随着医共体建设的深入推进,现有6.0版本已无法满足医共体系统对接需求,不能实现医共体区域检验数据共享、数据互通,且不支持多院区管理,****医院一体化管理模式及数据共享需求;三是检验业务存在短板,普遍存在检验结果共享不畅、检验数据标准不统一、检验流程协同性差、闭环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临床检验工作质效;四是输血业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输血申请流程不规范、输血记录不完整、输血反应追溯困难等管理漏洞,难以满足医疗质量溯源管控要求。瑞美最新推出的7.0版本,在系统稳定性、数据安全性、功能丰富度等方面均有显著提升,新版本深度集成人工智能技术,实现AI智能辅助审核,可自动识别检验指标并结合患者信息进行个性化分析,大幅提升报告准确性与审核效率;采用全流程闭环管理模式,从标本采集到报告归档实现全生命周期追踪,确保医疗数据可追溯、可监管;采用端到端加密技术存储血液数据,符合《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合规标准,获得CNAS认证,数据安全合规性突出;同时针对国产化信创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完美适配国产软硬件环境,助力医院落实国产化战略部署。升级至7.0版本后,可有效解决现有检验、输血业务各类问题,实现医共体系统的无缝对接与区域内检验数据共享互通,****医院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瑞美作为原承建厂商,独家掌握系统核心技术架构、后台数据结构规范及接口开发协议,其****医院检验业务流程、应用功能逻辑、第三方系统对接方案(如HIS、EMR系统)及检验仪器接口参数配置。该系统核心技术具有专有性,其他厂商无权限获取原始设计文档及源代码,无法实现兼容升级。升级需复用现有第三方系统接口(如医保、电子病历系统)及检验仪器接口(含生化、免疫等各类设备),**瑞美可直接调用历史接口配置参数,避免重新开发导致的兼容性风险。若更换供应商,需重新开展系统调研、接口开发、仪器适配等工作,可能造成数据传输中断且额外增加接口开发费。**瑞美凭借对系统架构的深度理解,可采用无感静默升级模式,实现升级过程不影响日间检验业务开展,符合医院“业务零中断”的核心要求。其他厂商因不熟悉现有系统运行机制,难以实现无感升级,可能导致检验流程停滞。系统需完整移植历年检验数据,**瑞美可通过原生数据迁移工具保障数据完整性、一致性及安全性,迁移成功率达100%。第三方厂商缺乏原始数据字典,易造成数据丢失或格式错乱,引发医疗纠纷风险,并且增加数据迁移费等成本。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及《****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的通知》(鲁财法〔2025〕1号)《****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10号)第29条“原有服务项目完成后,需要继续购买,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等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的有关规定。 六、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论证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及《****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的通知》(鲁财法〔2025〕1号)《****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10号)第29条“原有服务项目完成后,需要继续购买,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等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范围的有关规定。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1.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区嘉戬公路328号7幢7层J1848室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李良明、娄承涛、王雷、刘建波、张嘉庆 九、公示期:2026年08月20日—2026年08月27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 联系人:刘良荣 联系电话:0533-****456 地址:**市**区桓公路139号 监管部门: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0533-****597 地址:**市**区晏婴路197号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宋润东 联系电话:0533-****829 地址:**市高新区鲁泰大道9****广场3号楼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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