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44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青财资〔2025〕37号)的通知,**省产权交易市场对共**恰卜恰镇直亥巷北侧04054号办公房地产公开招租,挂牌价:28728元/年; 租赁期限:三年起租,合同三年一签,租金年付。
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承租条件详询**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cn,有意承租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2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6年9月2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3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认承租方。
报名地点:**省**市城**五四西路67号**光大厦A座15楼。
一、标的资产简介
该项目位于**州共**恰卜恰镇直亥巷北侧04054号,****超市、办公室等在该区域人流量较大。
资产位置
标的资产图片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 )
特别提示:
1.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并签署《意向承租方实地勘查确认书》后方可参与报名。
2.承租方不得经营高污染、噪声大、气味浓、影响周边环境和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及市容市貌行业(如餐饮、娱乐、洗浴、危险品销售等行业)影响楼上居民正常生活的业态,意向承租方现场勘查时需跟出租方业态审核。
3.本项目均以现状出租,无免租装修期,装修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的承重结构和规划用途。
4.水、电、燃气、供暖及其他附属设施使用费用,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确定,并以本项目成交后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条款作为双方结算及履约的唯一合法依据。
5.租赁期为三年,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三年一签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押金为5000元。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标的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标的资产。
7.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方无需经过意向承租方书面同意,可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1)提出承租申请并经**省产权交易市场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8.出租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承租方提供相应收据。
9.承租方须在本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资产租赁合同》;《资产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项目负责人:马先生 138****1534
审核负责人:汪先生 0971-****015
监管负责人:马先生 155****0222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177****1124
**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