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单位呈报《****关于商请变更**县**给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南前片区路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连建函〔2026〕53号)及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变更**县**给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南前片区路网工程。原连发改审批〔2025〕55号文依法撤销,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给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南前片区路网工程。(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莲峰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变更为:该项目分两期实施,项目一期:**沿河路、南前中路、体育公园路。项目二期:新**南路、南前花园路;
1.新**南路为城市次干路,路宽35米、长239米、设计速度为30km/h;分双向4车道;
2.**沿河路为城市次干路,路宽24米、长372米、设计速度为30km/h;分双向4车道;
3.****花园路为城市支路,路宽10米、长192米、设计速度为20km/h;分双向2车道;
4.**南前中路为城市支路,路宽16米、长174米、设计速度为20km/h;分双向2车道;
5.**体育公园路为城市支路,路宽16米、长338米、设计速度为20km/h;分双向2车道;
**县**给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南前片区路网工程,总长度1315m,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燃气预留管位等市政配套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895万元,其中**工程费247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请项目业主根****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第31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根据《**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办法(试运行)》的通知要求,项目****县委政法委员会报备。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重要设备、施工等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已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标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单独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行。
****改革局
2026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