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晋商建函〔2024〕367 号,《****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域商业项目建设的通知》晋商建便〔2026〕27号等要求,进一步加快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现需补充征集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商贸中心、****超市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中心、****商店不列入支持范围。
(二)增强农产品交易市场功能。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集(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交易场所,对市场的场地、厅棚、水电、道路硬化及冷库、冷链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场冷库覆盖率和容量。支持市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三)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
(四)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通过现代化销存数据系统,实现物流仓储智慧化管理。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
(五)增强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增强农产品错峰上市和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
二、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按规定程序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补助。对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经认定后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上级专项资金总额。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需经所属乡镇推荐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实施地必须在**县所属县域范围内。
2.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方向**策要求,属于本通知明确的重点支持领域,****中心、集(农)贸市场改造项目。
3.申报项目应具备明确的建设内容,合理的投资预算,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明确的绩效目标。
4.项目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5.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与资金使用单位一致。
6.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未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等事故。
7.申报项目须为2024年12月5日以来已完工或在建的项目,在建项目原则上须于2026年10月31日(暂定)前完工运营。
8.不支持其他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四、申报资料
(一)项目申报书及信用承诺书;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实施上一年度或当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已出现项目中途退出、履约不力的主体不得再次申报。
(****人民政府同意并公示后,以正式文件向市级商务部门备案,****商务厅。
(三)征集时间: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有意申报的企业将资料纸质版一式贰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原中小企业局二楼),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王慧
联系方式:0355-****613邮箱:wxxsq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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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