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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到期中央
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58号)、《**壮族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规〔202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强化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验收管理,我局组织对2025年到期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我局对所反映的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联系电话:0771-****850,0771-****809。
附件:2025年到期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验收汇总表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