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评标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市全民所有自然**资产清查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
(3)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13日
(4)开标时间:2026年8月19日08时30分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采购限价:746749.20元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竞争性谈判公告刊登的媒体:《****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二、资格审查
| 序号 |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 1 | **经纬****公司 | ||
| 2 | **省自然**监测和国土整治院 | ||
| 3 | **** | ||
| 4 | **省******公司 |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谈判文件相应条款 |
| 1 | 无 | ||
三、符合性审查
各投标单位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无雷同,可以进行下一步评审。
| 序号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 1 | **经纬****公司 | ||
| 2 | **省自然**监测和国土整治院 | ||
| 3 | **** | ||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未通过原因 | 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
| 1 | **省自然**监测和国土整治院 | 该候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团队配置6名人员的劳动合同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3.为使清查成果更加贴合**市发展实际及清查工作后续的可实施性,本项目团队配置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团队内不少于3名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包含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前述全部人员均为本项目实际开展现场调研、驻场工作、成果编制参编的在岗人员,不得仅挂名不实际参与项目。(提供劳动合同及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
四、评标结果排序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第一次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是否中小微型企业 | 名次 |
| 741000.00 | 739800.00 | 否 | 1 | |
| **省******公司 | 742000.00 | 740500.00 | 否 | 2 |
| **经纬****公司 | 746000.00 | 744500.00 | 否 | 3 |
五、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或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交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8581528
地址:**省**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兴荣街32号怡景嘉园1号楼东1单元22层2201号
企业性质:****公司
项目联系人:闫玉婷 联系方式:0371-****5721
成交金额:¥739800.00元 大写:柒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成交人):**省******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0MACBNHXE54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
企业性质:****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鹏摇 联系方式:187****6654
成交金额:¥740500.00元 大写:柒拾肆万零伍佰元整
第三成交候选人(成交人):**经纬****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22MA9FF74P83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1层152A1号
企业性质:****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慧雲 联系方式:184****0821
成交金额:¥744500.00元 大写:柒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整
六、****小组确定成交人情况
成交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8581528
地址:**省**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兴荣街32号怡景嘉园1号楼东1单元22层2201号
企业性质:****公司
项目联系人:闫玉婷 联系方式:0371-****5721
成交金额:¥739800.00元 大写:柒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
七、****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
八、****小组成员更换:否
九、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禹王大道东段103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0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郑****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方式:183****7768
3.监督单位
名称:****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4-****523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书面投诉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政府****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4-****523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行政北路2****财政局1305房间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