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园区**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矿产**销售
评审方式:谈判
最低限价:296.18万元
销售需求:****园区**大道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矿产**,矿产名称:黏土、砂岩,****勘察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出具的《**县清溪镇**大道东延伸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计算得出,本项目的粘土、砂岩挖方量:粘土挖方量58951.4立方米(106112.52吨);岩石挖方量:299318.4立方米(658500.48吨),合计764613吨。本次将其中700000吨岩土对社会进行销售。
地点:**县,销售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工期为60天(雨雪天气、阻工、矛盾调处、征迁补偿等原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经卖方书面同意后可不计算工期)。买方需在开工之日起60天内完成范围内清运工作。如60天工期内未完成全部清运工作,卖方均有权利解除合同且依法收回剩余货物,买方需于3日内无条件退场,卖方有权全额扣除买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和货款,如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买方另行赔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购买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提供网站截图或承诺书):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已从****获取谈判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即日至2026年8月25日15时30分(**时间);
2.地点:****(**省**市含****花园小区北门外向东100米);
3.获取方式:购买人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或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逾期获取者不予受理,未办理获取手续者销售人不接受其提交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15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省**市含****花园小区北门外向东100米);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标书代写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人应在谈判截止日期前,需缴纳谈判保证金20万元,否则响应无效。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代理费、全额货款和全额货款2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有权利扣除投标保证金,且顺延第二名成交;买方应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卖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有权利扣除投标保证金,且顺延第二名成交;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开工,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有权取消合同且扣除履约保证金,并顺延第二名成交重新签订合同。
2.本次货物数据参考《清溪镇**大道工程土、石方量计算技术报告书》、《清溪镇**大道工程开挖区域方量计算技术报告书》及《关于一批矿产产品拍卖底价的价格认**论书》。货物的数量、类别、形态、品质等均以交接时现状为准,销售方对货物不做任何瑕疵担保,若实际开挖的数量、类别、形态、品质等存有差异,不调整合同价。
七、凡对本次销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销售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花园路**
联系方式:王琪.198****934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含****花园小区北门外向东100米
联系方式:解科峰138****6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