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合实验区****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8-20 16:42 至 2026-09-04 16:42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5013.1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大寨路以北、纯如街以西 | |||
| 经度 | 113.919890 | 纬度 | 34.56213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8-14 至 2026-08-20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罗超 | 单位联系电话 | 183****8191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罗超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3****8191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致远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0****6999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原区郑上路132号楼401室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合实验区****地块位于大寨路以北、纯如街以西。中心坐标为东经113.91989°,北纬:34.56213°。调查面积为45013.10㎡(约67.520亩)。地块四至范围:北至规划道路学书路、南至规划道路大寨路、西至规划道路怡如街,**纯如街。 根据****合实验区****中心提供****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为:2013-2015年度占:水浇地、有林地、农村道路、村庄;2016-2018年度占:水浇地、有林地、农村道路、建制镇、村庄;2019-2022年度占:水浇地、果园、乔木林地、其他草地、城镇住宅用地、****基地、农村道路;2023-2024年度占:水浇地、果园、乔木林地、城镇住宅用地、****基地、农村道路;2025年度占:水浇地、果园、乔木林地、城镇住宅用地、****基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农村道路;(详见附件4)。 依据2019年5****政府出具《****政府关于**县2019年度第四十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郑政土〔2019〕550号)(详见附件5),****办事处生金李村的集体土地进行了征收,并于2019年进行了报批,完成了土地的征收、收储;目前尚未进行土地供应。根据****合实验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详见附件7)。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文件的要求:对用途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合实验区****中心的委托,****(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我单位于2026年8月13日-8月20日,对该地块进行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形式对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工作主要进行了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工作。 调查地****办事处张庄办事处生金李村的集体土地,调查地块2004—2015年为集体土地,以村庄居住用地和农用地为主,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2017—2018年启动村庄拆迁,村内建筑基本拆除,地块逐步转为荒地,仅西北局部保留少量农用地,部分区域完成清表并覆盖防尘网。2019年依据《****政府关于**县2019年度第四十四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郑政土〔2019〕550 号)完成土地征收与收储,截至目前尚未供应土地,同期地表维持荒地状态。 2020—2023年地块整体以荒地为主,局部短暂复耕,期间开展过清表作业,无新增建设与生产活动。2024年11月起至今地块进入开发前期准备阶段,完成场地平整,西南区域集中堆土,中北及东部区域入驻项目项目部。 现场踏勘结果表明:地块整体处于项目前期施工筹备阶段,外围以施工围挡进行隔离,内部未开展大规模主体工程建设,地块东**为中国五矿项目办公区,门前场地完成硬化并配套停车区域,为项目工程指挥与管理办公场所。地块**为清表作业后形成的堆土区域,地表以裸露黄土为主,零星生长杂草,地势存在一定起伏,暂未实施平整。地块西部为荒地,地表杂草生长茂密,地势相对平缓,无硬化地面与建筑设施。地块中北部为项目部办公区,地块东北区域集中布置多栋蓝白配色集装箱式活动板房,用作临时办公及住宿场地;地块中**域为荒地,地表以裸露黄土与原生杂草为主,地势整体平整,无任何建构筑物与硬化设施,保持未开发的原状地貌。经现场踏勘,地块内土壤无异常颜色或气味;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储存、转运、处置,无工业废水输送管线及处理设施、渗坑渗井;无工业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堆存及填埋,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通过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可知:调查地块历史及现在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曾作为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堆场使用,无工业废水等污染物排放,不涉及可能产生污染的村办小作坊、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本地块等其他可能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情形。地块周边1km范围历史上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倾倒、固废填埋等,调查地块及相邻四周未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通过目前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判断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明确的工业污染源及潜在的污染源存在,周边环境对该地块影响较小,结合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涉及的8项污染物识别分析结果均为否,认为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本项目地块环境状况符合后期城镇住宅用地开发要求。****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合实验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