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7分钟前 | 公 开 人:****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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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华粮破管字第11号 ****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22日作出(2026)内06破申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31日作出(2026)内06破62号决定书,指****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依法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法权益,现管理人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评估机构,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8日,注册地**十二**乡广银店社西臭海子,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郝**,统一信用代码:911********699949M,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仓储、装卸,农副产品购销、加工,化肥、农地膜经销。 根据管理人前期调查了解,债务人主要资产系位于**自治区**市**十二**乡广银店西臭海子厂区,厂区占地约200亩,包含储粮仓、烘干塔、办公室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输送带、入仓机、筛选机、地笼等设施设备,养护状态相对较好,有一定处置价值。债务人有一笔对外投资,系持有******公司20%股权,该公已停业多年。 二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受聘的评估机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 和《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对债务人所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以便破产程序顺利推进。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管理人做好对债务人资产的接管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对拟评估资产的盘点和造册; 2.对债务人名下土地使用权、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存货、专利等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权益及其他财产性权利进行评估,分别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及清算价值,为管理人公开拍卖或依法处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3.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行业规范进行实地勘查、盘点与核实,制作资产明细表,并配合管理人完成资产交接等工作; 4.根据破产程序需要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可就特定资产或问题出具专项评估报告;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并出具评估报告初稿,并确保能够在2026年10月8日前根据管理人要求做相应调整后及时出具正式报告; 5.出席债权人会议等对评估报告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和说明; 6.对资产处置提供专业意见,协助管理人制定财产变价方案,并在资产处置后协助进行交接; 7.法院、管理人安排的其他与评估有关的事项。 三 、评估费用 1.报名机构的报价为总包干价(含税价、税率等评估需要开支的一切费用),包含法院和管理人要求的与本案有关的一切评估服务及中标后为开展评估工作所产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等一切费用。 2.因对评估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评估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本次申报只接受固定金额的报价方案; 4.鉴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无预付款,评估费用依法列入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处置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的,按照比例清偿。 四 、报名条件 ( 一 )报名资格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审评估相应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没有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 4.具有丰富评估经验的专业团队,能够胜任破产清算案件评估业务。 (二)报名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5日上午10时止。 (三)报名方式 有意向竞选的评估机构;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提交或邮寄书面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报名机构公章,以截止时间前管理人收到材料为准;申报材料中请载明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并提交报名资格证明文件及委派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内。标书代写 申报材料应包含: 1.报名机构同意参与选聘的函(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名机构的工作业绩(重点是为破产清算企业提供服的内容); 4.报名机构的工作方案; 5.评估费用报价方案; 6.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签名时须提供原件审核)。 7.报名机构出具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本 机构工作人员连续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无 失信记录;(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行业规范;(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 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 相符;(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评估报 告;(6)列席****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 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8.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 五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鑫通大厦B座1915室;联系人:常烁,联系电话:138****0005; 电子邮箱:****@qq.com。 六 、遴选及通知 1.管理人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对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工作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定。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2.本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3.管理人依法履职,接****人民法院与债权人、债务人的监督和建议,中选结果****人民法院备案。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