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2025年**区双车道改建工程二期(大山塘至朝平、都街至才其)(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类专业)。自2021年7月1日算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并完成过一个四级公路(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注:(1)“**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铁路、土木工程、隧道工程、市政桥梁工程等专业均可。
(2)项目经理在业绩中担任职务必须在2021年7月1日之后,担任职务的时间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不符合要求。
(3)项目经理业绩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以通过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的“(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附注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人员资格证书、类似业绩、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3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等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如不是本单位人员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标书代写
现更改为:“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类专业)。自2021年7月1日算起至今(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并完成过一个四级公路(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注:(1)“**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铁路、土木工程、隧道工程、市政桥梁工程等专业均可。
(2)项目总工在业绩中担任职务必须在2021年7月1日之后,担任职务的时间在2021年7月1日之前的不符合要求。
(3)项目总工业绩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以通过交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的“(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附注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人员资格证书、类似业绩、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3个月(2026年2月至2026年7月)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等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单位应是投标单位,如不是本单位人员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2.2.2(3)其他因素 履约信誉中“近三年获得各级行政主管颁发的工程类先进单位荣誉得 2 分”作删除处理。
3、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9时30分”,现更改为:“2026年9月8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1.招标人:****
地址:****市**区南新西路56号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0778-****028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枫林路18号**国控大厦(枫林路办公区)裙楼三楼
联系人:王剑,联系电话:0771-****250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