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6年08月20日 至 2026年08月24日
| 项目名称 | 草街公司视频监控系统2026-2027年度维保服务项目 | 最高限价(元) | 总价: 164109元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9****115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8535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标准、安全目标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1 | ******公司 | 总价: 84200元 | 12个月 | 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 赵俊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室(高级) | 314********120108210 |
| 2 | ****公司 | 总价: 103000元 | 12个月 | 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 张天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室(高级) | 314********130105763 |
| 3 | ******公司 | 总价: 138000元 | 12个月 | 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 李浪 | 网络工程师(高级) | ZHCP****08240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三名中标候选人符合询价文件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资格条件,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1.1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报价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报价人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资质均须在有效期内。 1.2 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报价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两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视频监控维保项目相关业绩。 (注: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形式:合同或协议书) 1.3人员要求: 1.3.1 报价人须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考高级)或信息安全工程师(软考中级及以上)或网络工程师(软考中级及以上)证书,并提供该负责人在报价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1.3.2 报价人须配置不少于3名专职技术维护人员,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类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3 报价人须提供所有维护人员的相关资料,实际维护人员须和提交的人员名单一致,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与考核。每次入场开展工作至少应有2人到场方可开展作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经评审,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3-****3669)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 2026年08月20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2026年08月20日 | ||||||
注:
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