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政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1年5月,****管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政务中心搬迁至现址,房屋业主方为****,现场地装修改造立项总投资1581.21万元;信息化建设工程花费670.15万元;总计2251.36万元。
****机关无办公用房房源,为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结合属地管理及盘活国有资产相关政策,拟租赁****位于**区开发大道117号FS1号楼房屋,办公用房总面积4672平方米。若选用辖区其他存量办公物业,均为毛坯或基础简装状态,无标准化政务办公配套,需投入不低于1581.21万元财政资金开展办公分区、政务接待、强弱电、内网、消防及配套机房、档案室等专项改造,属于大额非刚性新增财政支出,而本次拟租赁房源装修、机电、专网、消防等配套均已验收,无需改造可直接办公;同时,整体搬迁将产生不低于512.97万元一次性沉没成本,主要为信息化设备、档案机具的专业搬迁费用及政务系统、安防线路、网络等保复测调试费用,无法形成固定资产。同时,现有场地承载我区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政府部门和相关服务单位28家,集中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1008项,整体搬迁过渡期约40至60天,将造成政务业务暂停停滞、群众办事不便、民生事项办结时效下降等问题,且需抽调专职人员脱产统筹搬迁工作,挤占履职工时,产生高额不可量化隐性成本与履职风险,加重财政履职负担。
综上,选址半径、场地规模、政务网络、交通通勤、停车保障等多重刚性约束叠加,当前仅该标的物满足全部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法定适用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办事处王宽村**宏创科技产业园6号配套用房1-6层1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8月20日至2026年08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徐丹
联系电话:0851-****7783
联系地址:**省**市经开区开发大道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李菲
联系电话:0851-****1011
联系地址:**市**区开发大道中段118****中心大楼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段卓、李正丽、李仙蓉、朱胤衡
联系电话:185****0835
联系地址: **市**区****中心C座17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资料.pdf (1.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