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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南村镇**大道南地块规划纵三路(规划路至规划横一路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番****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中心关于申请批复南村镇**大道南地块规划纵三路(规划路至规划横一路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园区周边路网,提高区域交通运输能力,满足周边居民日常出行需求,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南村镇**大道南地块规划纵三路(规划路至规划横一路段)工程项目建议书(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3-440113-04-01-73259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园区内。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该项目计划在**区南村镇**大道以南、**大道以北、市新路以东**规划纵三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规划一横路,北至规划纵一路,道路长约79.25米,道路红线宽30米,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千米/小时。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消防给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366.23万元,其中:工程费约631.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697.91万元,预备费约37.1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统筹解决。
四、本项目后续无需向我局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施工条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批复投资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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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国资局)、区统计局 、****运输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