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组织召开“****传染病救治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检查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及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介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了汇报,验收对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审阅了有关技术文件,经认真讨论,提出了验收检测报告修改意见,并形成了检查意见。编制单位已按检查意见要求完成了验收监测报告的修改,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市天祝县**新区,总占地面积6980m2。项目现已建成一栋40张床位的传染病住院楼,占地面积3327.36m2;一栋实验楼,占地面积3326.17m2;**30m3的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5m3的预消毒池1座。配套建设绿化、硬化、室外管网和环卫设施等。
工程建设前期环****生态环境局天祝分局批复,技术资料与环保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保设施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建成落实。公司已于2023年7月27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26********700511Y001Q。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天祝县华藏寺镇**路10号
联系人:姚祯文
联系电话:151****3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