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26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保护局关于2026年8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8-20 17: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789

传 真:0477-****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环保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

长庆苏里格气田苏东 41-53 井区 CCUS-EGR 先导试验项目

**市**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市**境内,项目总设计注入二氧化碳规模150吨/天,试验期共计二氧化碳注入量约为525827.7吨,弥补递减气量0.2亿立方米/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钻注入井2口(直/定向井)、老井转注1口,新部署井场1座,改建井场14座,老井场改建注气站1座,**采气管线1条共计0.14公里,**注入二氧化碳管线3条,管线长度共计6.392公里,并配套建设供电、自控等公辅工程。

(一)生态保护措施及主要影响分析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1)防风治沙措施

防风治沙工程借鉴建设单位已经恢复的措施,采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先行,生物措施紧跟其后的治理方案。工程固沙措施:①流动沙丘沙地:设1米×1米的方格沙障。②固定、半固定沙丘沙地地段,设1米×2米的方格沙障。③沙障内栽植树木,撒播草籽。④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尽可能将表土堆在一旁,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将表土覆盖在原地表,以恢复植被;对施工中产生的临时堆土和弃渣采取编织袋挡土墙临时拦挡。生物措施主要是通过植树造林恢复由于施工破坏的天然植被。

(2)井场、站场生态保护措施

控制井场作业面范围,钻井、井下作业与地面工程设施建设应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切实做好泥浆不落地工作;试气作业采取防井喷等有效措施;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将土回填,平整地面,采取覆土植草措施,栽植植物以沙柳、柠条等灌木为主,同时撒播草籽;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开挖井场造成植被破坏或地表裸露的,必须采取有效的修复措施,在第一个播种季节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植被的养护和抚育工作,确保植被长势较好,植被盖度恢复到不低于项目周边,土地沙化面积不扩大。井场植被恢复措施:井场施工结束后对场地平整、覆土,井场周边外种植沙柳3行,行株距为1米×1米,同时播撒沙打旺等植被。

管线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入场道路布局,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采气管线作业带宽度控制为10米,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原有植被和土壤的破坏;对管道施工过程中无法避让必须占用的植被,挖掘时应将表层土、底层土分开堆放,在施工结束后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对管线作业带土地平整、覆土,临时占地种植沙打旺、沙柳、柠条等;管线沿线生态恢复采用撒播草籽的方式;组织养护人员加强植被的养护和抚育工作,确保植被长势较好,植被盖度恢复到不低于项目周边,土地沙化面积不扩大。

(4)基本草原保护措施

项目共占用基本草原2.0531公顷,施工前应征****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办理征占用手续,未批复前严禁擅自动工,并采取补偿措施和落实占补平衡;对临时占用的草原,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占用期满,用地单位必须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

(5)公益林保护措施

项目共占用公益林(国家Ⅱ级公益林)总面积约1.7542公顷,施工前应征****管理部门同意,依法办理征占用手续,未批复前严禁擅自动工;施工中首先应优化选址及布置,减少对公益林的占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及施工人员、机械活动范围,减少对公益林的影响;施工时对于临时占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覆土复绿,恢复效果不应低于占用前水平;对于永久占用面积,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偿、补种,做到占补平衡,使区域林草面积不减小,功能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6)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野生动物滥捕滥杀,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为弥补因工程建设引起的植被占用和破坏导致的生态损失,评价提出要对评价区占地进行植被恢复,生态恢复措施要在紧邻施工完成的生长季节进行。

2.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对井场植被的抚育工作,并定期采取养护、补种等措施,使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水平,临时占地植被恢复不低于95%,植被盖度恢复到不低于项目周边,土地沙化面积不扩大;选择代表性施工区域及周边未扰动地区各布设1~2个点划定标准地,建立长期监测制度,按照监测频次要求进行植被样方、动物样线调查并保留记录台账,监测固沙草方格完整性,植物长势、郁闭度、高度、覆盖度、植被类型、植被覆盖率、生物量等生物多样性,监测频次为一次/年。

3.退役期生态保护措施

采气井封闭后,将打开的气层和井口封闭,并拆除井场采气设备及围墙,挖松夯实和固化的地面,并对井场土地进行平整、覆土、植被恢复。根据立地条件和因地制宜原则,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重建,井场植被恢复初期可撒播草籽,后期可种植沙柳、沙棘、柠条等灌木,覆盖度和成活率不低于周边现状。加强对管线沿线居民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禁止挖掘废弃的天然气管道,以避免对地表产生破坏和干扰。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影响分析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钻井过程采用节能环保型柴油和燃烧效率高的柴油机,减少柴油机燃料燃烧废气排放;井场试气过程实施试气回收,可有效减少放喷燃烧废气的产生量;施工机械车辆尾气防治措施主要是采用环保型燃油机械车辆并加强维护和保养等;施工扬尘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合理组织、控制作业面积,加盖篷布,适量洒水等;焊接烟尘控制措施主要为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接材料,减小污染物排放。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气田开发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采气井密封系统;井口、井场设紧急截断阀,一旦发生事故,紧急切断气源,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状态下的排放量;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仪表、阀门、控制设备等,对泵、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定期检查其密封性;采气树及管道等有阀门的地方,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天然气测漏检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退役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在退役施工作业中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文明施工,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影响分析

1.施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钻井废水从钻井泥浆中固液分离后暂存于泥浆罐循环使用,剩余无法利用部分(167.08吨)最终交有处理****处理厂处理;压裂返排液和放喷废液100%收集入罐,总产生量为(164.38吨),经沉淀处理达到回用条件后用于井场的压裂液配置,无法利用部分暂存于施工现场的压裂返排液储罐,定期由防渗漏、防溢流的运输车辆统一转移至有****处理厂进行处置;管道试压废水(32.66吨)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管线周边绿化、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100.8吨),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生活依托附近村镇,井场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暂存于30立方米污水罐,收集后定****处理厂处理。

2.运营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来自天然气集输处理过程分离的采出水,产生节点为各集气站的分离装置,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依托苏东3#采出水处理及回注站和****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满足《气田水注入技术要求》SY/T6596-2016)以及《气田水回注技术规范》(Q/SY01004-2016)相关要求后回注,不外排。

(四)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影响分析

源头控制措施:加强泥浆循环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对废液储罐、岩屑收集罐等暂存设施进行检查,减少跑、冒、滴、漏,减少设备破损和泄漏发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禁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及放喷废液、钻井泥浆及岩屑、生活垃圾等随意倾倒;钻井必须采用无毒无害的水基钻井液钻进;钻井废液、再生钻井液及分离后的固相分别存放在废液储存罐、岩屑收集罐;施工结束后,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和固废,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分区防渗措施:按照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防渗措施。对移动危废暂存间、钻井工程基础区域、泥浆不落地区域、柴油罐区、柴油机动力机组、放喷燃烧罐进行重点防渗;材料库、生活污水罐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划为简单防渗区,采用黏土碾压方式防渗。

跟踪监测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发》(HJ1248-2022)要求,项目运营期土壤跟踪监测点位布设3个,监测因子为pH值、石油类、石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砷、六价铬、土壤盐分含量,监测频次为表层样每年监测1次。

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HJ1248-2022)要求,项目运营期地下水跟踪监测监测井布设3口,其中1口对照井,2口污染监控井,监测层位为第四系含水层,监测因子为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砷、六价铬、高锰酸盐指数,监测频次为每半年监测1次。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影响分析

1.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

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备下加衬弹性垫料,选用低噪声压裂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加装消音器、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应的标准值。

本项目拟建井场周围200米范围内无居民分布,钻井噪声、压裂、试气放喷作业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最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苏东41-53试注站-苏东42-52Z井(苏东41-53试注站-苏东41-55Z井)注入管线西侧140米处的居民(散户),在距声源强度最高的推土机或磨光机140米处昼间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夜间有超标,故评价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及午休期间从事高噪施工作业,且将高噪声设备布设在远离居民一侧,避免噪声扰民,采取措施后,施工期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2.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泵类底部设置独立基础,并采用降低泵体震动的弹性垫片降低设备振动产生的噪音,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措施后,苏东41-53试注站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弃钻井泥浆(43.79吨)、钻井岩屑(429.16吨)暂存于岩屑储存箱内中,钻井作业结束后交有资质的气田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废防渗材料(0.526吨),其中未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为一般固废,由施工单位收集后综合利用,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井场移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机油(0.02吨)收集至密封PE桶,暂存于钻井井场设置的移动式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桶(6个)暂存于钻井井场设置的移动式危废暂存间内,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管线清扫产生清管、试压废渣(0.3吨)收集后****填埋场处置;施工废料(0.034吨)经施工单位收集后综合利用;定向钻废弃泥浆(1吨)循环利用,无法利用时转移至有****处理厂进行处置;建筑垃圾(1.5吨)收集****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井场、站场为无人值守,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固废主要是井场远程传输系统产生的废蓄电池(0.001吨/年)、智能自动清管装置清管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清管废渣(0.2吨/年)和极少量废光伏组件。废蓄电池和****采气厂区域现有集气站内危废贮存库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光伏组件由厂家更换、判定废弃后交由厂家回收。

3.退役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退役期主要污染源是设备拆除、井场清理产生固体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弃设备、管线经清洗后回收再利用,建****填埋场填埋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