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包炉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包炉项目(第二次)
2. 项目编号:****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4. **模式:包炉**,供应商供应煅后焦,采购人石墨化加工后返还全部石墨化焦(含收尘粉),按月结算补差费用
5. **周期:1 年,
6. 供应规模:月度煅后焦最低需求量 4000 吨,
7. 项目地点:**省**市**区汉庄村**天蓝新能源厂区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月度生产计划,持续供应符合技术指标的 0-2mm、0-5mm、8-25mm 三种规格煅后焦;承担原料运输、仓储保障;接收采购人石墨化加工后全部石墨化焦并自行运回;按补差公式按月结算差价,承担供应延迟、质量不合格产生的全部损失。
1. 主体资格: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煅后焦生产或炭素原料经营对应经营范围及行业经营资质,经营范围须包含煅后焦、炭素材料相关经营或生产内容。
2. 供应能力:自有稳定货源月度供应煅后焦≥4000 吨,提供产能证明、仓储场地证明、长期物流运输**协议等佐证材料。
3. 信用要求:(1)近 3 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违约、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行政处罚记录;(2)未被 “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近三年无涉炭素行业司法纠纷、巨额赔付诉讼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4. 履约实力:具备足额流动资金、赔付履约能力,可按采购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6. 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无利害关系。
1. 获取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每日 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线下 / 线上二选一)方式 1:现场领取地址:**省**市**区海西路 61 号九号公馆**南门 30 号楼 2 单元 211 室所需资料(全部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
方式 2:线上电子版购买将全套资质扫描件发送邮箱:****@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全称 + 联系人电话;发送后致电代理机构何确认。
3. 文件购买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线上缴费后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版可现场自取.
4. 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不予受理。
1.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8 月 28 日 14: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 磋商开启时间:2026 年 08 月 28 日 14:3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3. 递交 / 磋商地点:**省**市**区海西路 61 号九号公馆**南门 30 号楼 2 单元 211 室
4. 递交要求:逾期送达、密封破损、未按规定封装的磋商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小写:100000.00元 大写:壹拾万整
开户行:****银行****公司**文逸路支行
收款人:****
账号:630********500000254
2. 缴纳截止:2026 年 08 月 28 日 14:30前(**时间)
3. 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磋商结束后 5 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履约时补齐。
4. 发生供应商弃标、串通投标、虚假材料、拒不签订合同等情形,保证金不予退还。
1. 采购人统一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厂区踏勘,交通、食宿费用自行承担;厂区联系李先生对接现场事宜。
2. 疑问提交截止:2026 年 08 月 24 日 17:00 前以书面盖章扫描件发送代理邮箱,逾期不予答复;代理机构统一汇总答疑,以澄清公告形式发送所有已购文件供应商。
采购单位:****
地址:**省**市**区汉庄
村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971-****410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省**市**区海西路 61 号九号公馆**南门 30 号楼 211 室
本公告发布于,公告有效期 5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