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顺昌县城建沙石弃土综合服务站顺昌县上良坑垃圾填埋场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审批
福建-南平-顺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环保局
发布日期:2026-08-20 17:37
生成日期:2026-08-20
发文字号:南环保审函〔2026〕98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批复**县****服务站****填埋场**循环利用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文件下载:pdf下载 word下载
****关于批复**县****服务站****填埋场**循环利用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县****服务站:

你单位报送的《**县****服务站****填埋场**循环利用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服务站****填埋场**循环利用项目(一期)位于**县双溪街道**村,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处理厂一座(年最大处理能力为30万吨),包括建筑垃圾综合处理车间(含控制室及配电室)、2#原料堆场、综合楼、门卫地磅房;建筑渣土堆填场(库容4.3万m3);3#****停车场预留用地;建设进厂道路宽11米,长651.63米。项目总投资10840.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6万元,占总投资2.27%。

根据**省闽****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你单位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三格化粪池+调节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远期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污染防控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且应设在密闭厂房内;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贮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企业生产前应依法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四、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投入使用前****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局负责。

****

2026年8月20日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