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工作部署,全面实施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夯实我县粮油产业发展人才基础,提升农业生产主体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能力。根据《**省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2026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及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相关管理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委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承办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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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务及要求
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80人,项目专项经费30.78万元,将开设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班,采取7天异地集中封闭式培训模式。培育工作及资金用途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农社综函〔2025〕15号)、《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农〔2023〕112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遴选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已列入**省对外发布的高素****基地库入库名单,能常态化承接培育任务;
(二)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无涉农培训资金违规、培训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四)可提供满足7天异地封闭式集中培训所需食宿场地、理论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拥有稳定****基地,可配套开展田间实操教学;
(五)具备专职教学管理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粮油产业培育主题要求的田间实训场地、农机设备、实操师资等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本次遴选公告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至9月5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申报**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和粮油产能提升专项完整培训方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培训资质、省级基地入库证明、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等全套资料一式三份,于2026年9月5日前寄到****(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审。按程序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进行评审,将分数最高的培育机构拟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承办机构,并予以公示。
(三)公示备案。****将评审结果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承办机构并签订培育服务合同书,同时,将认****农业农村局备案。
邮寄地址:**省**市**县湖寮镇西环路85号(****科教股)
联系人:张振军,联系电话:0753-****767
2. 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遴选培训机构评审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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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