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根据《**省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农办发〔2026〕22号)、《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农社综函〔2025〕15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2026年全区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开设4个班级,遴选4家培训机构分别承担:
服务内容包括培训实施、学员管理、系统录入、跟踪服务(一年内完成,人数不低于60%、次数不少于2次)、绩效自评、宣传总结等。
二、申报条件
****农办发〔2025〕96号文件要求,申报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或成立满3年以上(含3年);开设与培训主题相关的专业课程或具有相关办学许可;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二)硬件条件。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配备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完备教学设施设备;能满足100名学员集中授课、实践教学和食宿所需;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能规范使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三)师资与管理要求。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分工涵盖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班级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与培育主题直接相关的专兼职教师不少于3人;具有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应急管理等健全制度;能够开具正规票据。
(四)一票否决情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条件和培育过程弄虚作假的;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的;超出培育期限1个月仍未能完成任务的;资金使用严重违规的;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严重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机构申报。申报机构于2026年9月1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逾期不予受理。
(三)形式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和基本条件符合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评分。评审小组依据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逐项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入围机构。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入围。
(五)会议审定。****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入选机构。
(六)结果公示。****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机构正式签订培育委托协议。
四、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单位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简介及近3年培训工作总结;
4.师资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兼职教师可提供聘用协议、技术技能等级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替代材料);
5.教学及实训场所证明材料(自有产权证明或**协议、现场照片);
6.**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含课程设置、教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
7.《**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8.近三年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合同及学员满意度情况;
9.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管理制度复印件;
10.无不良记录承诺书(信用中国报告)。
五、联系方式
申报地址:**市郴县路177****中心7楼
联系人:胡艳兰
联系电话:0735-****284
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农业农村局反映。
附件:
1.**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附件1.**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2.**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评分表
附件2.**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审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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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