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劳务报酬线上支付系统推广使用及开展操作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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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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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劳务报酬线上支付系统推广使用及开展操作培训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6-08-20】

关于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劳务报酬线上支付系统推广使用及开展操作培训的通知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费发放方式,提升公共**交易领域电子化水平,根据《****委员会关于推行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在线支付工作的通知》(渝发改公管监〔2026〕8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已开发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线上支付系统”(以下简称“专家费支付系统”),并拟于2026年8月3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推广使用前将统一开展系统操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费线上支付主要流程

(一)预存专家劳务报酬

招标人/代理机构申请抽取专家前,按照1万元/组专家的标准预存费用至专用账户,将预存费用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匹配后,招标人/代理机构方可提交专家抽取申请。

(二)计算并确认专家报酬

专家费用计算规则按照《**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报酬等有关事项指导意见》(渝公管〔2022〕15号)执行,系统获取相关数据后提供辅助计算功能。

评标结束,专家及时离场,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当场发放专家劳务报酬。招标人/代理机构需登录专家费支付系统,确认各专家报酬及应缴个人所得税,并进行支付操作。

(三)费用补足

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确认专家报酬时,若实际待支付专家费用超过预存金额,可以调用该单位预存账户的余额补足差额后进行支付。若该单位预存账户余额不足,则需向账户中补足余额后再进行支付。

(四)专家劳务报酬个税申报

专家劳务报酬为含税标准,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确认支付时,系统将自动扣除专家劳务报酬中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将税后部分报酬自动汇入专家账户,****交易中心集中进行申报。

(五)远程异地评标

市内:市内远程异地评标中,如主副场专家均为综合评标库专家,则无需额外补充专家支付信息,在专家费支付界面确认金额后可直接支付。(注:如涉及跨区域专家补贴交通费,需请自行在支付界面对应栏目增加)

市外: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中的副场专家将在支付界面中显示为“副场专家”,请自行确认支付信息、费用是否正确(如系统内无对方专家支付信息,可自行在系统内补充),确认无误后发起支付。

(六)复核情形

若项目评标结束后,需要复核或审查确认的,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进行复核或审查确认场地预约前预存专家评审费用,预存费用成功匹配项目后方可发起申请。

(七)纸质标项目

对于使用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纸质标项目,****委员会负责人在评标结束后登录交易系统补充评标结束时间、实际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提前离场专家情况等数据。

二、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拟于2026年8月21日至25日举办,****中心以线上会议形式组织,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培训将围绕综合评标专家库劳务报酬线上支付系统的操作流程、常见问题等内容,采用讲解演示、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请自行选择参加下列任一次腾讯会议即可(培训内容一致):

8月21日(周五)下午3点,腾讯会议号:813-572-880

8月24日(周一)下午3点,腾讯会议号:937-747-479

8月25日(周二)下午3点,腾讯会议号:509-874-377

三、操作指南

“**市公共**交易网”—“交易指南”栏目将公开展示专家费支付系统操作手册等,请各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时学习,保证线上支付工作有序开展。

咨询电话:023-****8881转2

特此通知

附件:《专家费支付系统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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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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