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省卫生健康综合统计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澄清内容如下:
1.关于系统知识产权归属
该系统系采****政府采购建设形成。根据相关建设合同约定,采购人享有该系统的合法使用权,并有权在本项目维保服务范围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必要的授权,以保障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运维义务。知识产权归属的具体情况,不影响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合法使用授权。
2.关于软件源代码持有及可及性
采购人目前存有本系统建设期交付的部分软件源代码及构件包。若成交,采购人可在签署严格保密协议的前提下,授权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指定的安全受控环境内进行查阅,用于本项目的故障排查、缺陷修复及功能调整,但不提供全量源代码的下载、复制或转让。
3.关于技术资料完整性及移交
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移交目前归档可查的现有技术资料,具体清单以合同签订后移交时确认为准。鉴于该系统历经多次迭代升级,部分早期建设期的技术资料可能无法完整提供。本项目的具体履约要求已在磋商文件中明确,请各供应商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充分评估后自主决定是否参与。
4.关于原软件开发厂商配合义务
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欢迎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成交供应商应具备独立开展本系统运维服务的技术能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需原开发厂商配合的情形,采购人可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必要的协助与沟通,但原厂商的配合不属于本项目的合同义务,亦不构成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履约的保证。
5.关于履约风险与责任界定
因本项目历史技术资料及原厂配合存在上述客观局限性,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并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认可该履约前提。若因采购人主观过错导致维保受阻,相关责任及工期调整将严格依据双方最终签订的《运维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对于历史资料缺失、原厂商不予配合等客观情况,属于供应商在响应前应充分评估的商业与技术风险。标书代写
本项目相关的履约风险和责任划分,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双方签订的《运维服务合同》的具体约定执行。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前,应充分评估项目技术条件和履约要求,并结合自身技术能力作出审慎判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0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崇新里18号
联系方式:029-****1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中心D座2206室
联系方式:029-****98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旭鸣
电话:029-****9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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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