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遂平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审批
河南-驻马店-遂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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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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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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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日,****政府以豫政土〔2022〕1612号文件批准**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项目用地涉及**湖街道等4****社区等5个社区(村)农村经济,总面积5.6858公顷,均为集体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部《征用土地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县2022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⑴****社区;⑵****办事处**社区;⑶褚堂乡八里刘村;⑷****社区;⑸****社区。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⑴****社区拟征收集体建设用地4.0187公顷;⑵****社区拟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5571公顷;⑶褚堂乡八里刘村拟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4049公顷;⑷****社区拟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2676公顷;⑸****社区拟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4375公顷,合计5.6858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安置费和社保费用

补征地村组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万元/公顷)

社保费用标准

(万元/公顷)

****社区

4.0187

76.5000

61.6500

****社区

0.5571

76.5000

61.6500

褚堂乡八里刘村

0.4049

67.5000

61.6500

****社区

0.2676

67.5000

61.6500

****社区

0.4375

67.5000

61.6500

合计

5.6858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该批地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地上附着物标准

******局****中心和相关单位依据被征地实际情况调查确定。

五、被征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被征地单位的土地所有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期间内,持有关土地******局****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自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组)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社区

2022.****.13

遂****开发中心

2022.****.15

****社区

2022.****.13

遂****开发中心

2022.****.15

褚堂乡八里刘村

2022.****.13

遂****开发中心

2022.****.15

****社区

2022.****.13

遂****开发中心

2022.****.15

****社区

2022.****.13

遂****开发中心

2022.****.15

七、被征地单位在规定期间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征地补偿以遂****开发中心的实地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10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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