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2-19 09:50
遂土公〔2024〕第1号
2021年1月30日,****政府以豫政土〔2024〕165号文件批准省道241线**市**县文城至薄山路段加宽及配套工程(**县段)征收土地,项目用地涉及**县的2个镇(街道)6个村农村经济组织,总面积23.0680公顷,其中农用地20.6198公顷(其中耕地17.5684公顷)、建设用地2.4112公顷。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部《征用土地公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省道241线**市**县文城至薄山路段加宽及配套工程(**县段)
二、征收土地位置
1.****社区2.****社区3.文城乡官庄村4.文城乡马庄村5.文城乡上仓村6.文城乡文城村。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社区拟占用集体建设用地0.4450公顷;****社区拟占用集体耕地6.2334公顷,林地1.0661公顷,其它农用地0.623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5842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370公顷,小计8.5446公顷;文城乡官庄村拟占用集体耕地4.1993公顷,其它农用地0.440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5946公顷,小计5.2348公顷;马庄村拟占用集体耕地4.2390公顷,其它农用地0.696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6272公顷,小计5.5629公顷;上仓村拟占用集体耕地1.0563公顷,其它农用地0.119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859公顷,小计1.2619公顷;文城村占用集体耕地1.8404公顷,其它农用地0.1041公顷,建设用地0.0743公顷,小计2.0188公顷。共计23.0680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安置费
依照**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该批次用地涉及2个区片,被征地村区片编号为:****、****280401范围内,征地补偿安置费为61.5万元/公顷—57.75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用61.65万元/公顷。
⑴****社区、****社区集体土地补偿和安补助费标准为每公顷61.5万元(折合每亩4.1万元);⑵文城乡官庄村、马庄村、上仓村、文城村集体土地补偿和安补助费标准为每公顷57.75万元(折合每亩3.8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标准
按《****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驻政[2016]86号)规定执行。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驻政[2016]86号)规定(折合每亩1200元)执行。
五、被征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1.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1365.8880万元依法足额及时分配给被征地村组农户。按时足额支付给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2.社保安置:社会保障所需资金共计1455.0141万元按有关规定已缴纳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同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六、社会保障费用标准(按照豫人社规【2019】2号执行)
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标准为63.075万元/公顷(折合每亩42050元)。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异议,请在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