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正科技年产10万吨特种建材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湖北-荆州-松滋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项目名称 东正科技年产10万吨特种建材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50亩,建筑面积约21063.45m2,建设RAP精细化分级的高效再生沥青生产线,建设2栋厂房、2****中心,**1****电站及1栋配套附属楼,购置50台新能源汽车,配套有道路硬化等设施。
建设地点 **省-**市-**市 **省**市乐乡街道临港新区发展大道东,**** 建设性质 改建
行业类别 工业/建材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13000 环保投资(万元) 180
建设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 **省**市乐乡街道临港新区发展大道东
邮政编码 434200 环评单位名称 ****公司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6-08-20
公告开始日期 2026-08-20 公告结束日期 2026-08-26
公示名称 关于****东正科技年产10万吨特种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关于****东正科技年产10万吨特种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东正科技年产10万吨特种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估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省**市乐乡街道临港新区发展大道东,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再生沥青混凝土10万吨。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1#厂房、2#厂房主体工程;配套建设3#服务中心、4#服务中心、大型车充电车区、供水、供电、排水、雨水等辅助公用工程及散料堆场、罐区、筒仓等储运工程;同步建设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 《报告表》结论表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天然气燃烧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电捕焦油器+两级活性炭装置+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外排颗粒物、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规定限值要求;RAP再生骨料烘干尾气、新骨料烘干尾气先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与沥青罐呼吸废气、混合搅拌废气、成品出料废气一同进入电捕焦油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限值要求,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监管,RAP再生料破碎、筛分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筒仓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RAP和新集料投料粉尘采取仓库封闭结构+洒水降尘处理后粉尘无组织排放;RAP和新集料堆场、装卸粉尘采取仓库封闭结构+洒水降尘处理后粉尘无组织排放;皮带输送系统采取封闭结构抑尘;道路清扫洒水降尘、车辆轮胎清洗、车身苫盖;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隔油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洗车设置洗车槽,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和减振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隔油沉淀池泥砂定期清掏回用于现有项目预拌混凝土生产。废导热油、焦油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空容器、废含有抹布手套、隔油沉淀池废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落实环境突发事件防范各项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制定环境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制度。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规范建设储罐区围堰,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相应环保措施,防止施工期环境污染。 三、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229吨/年、二氧化硫0.32吨/年、氮氧化物1.270吨/年、挥发性有机物0.0078吨/年。你公司应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违反本规定要求的,须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六、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2026年8月20日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东正科技年产10万吨特种建材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环境局****分局 电话:0716-****096 通讯地址:**市新**街道贺炳炎大道245****中心二楼B57-B61号综合窗口
公示部门 ****环境局****分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天然气燃烧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电捕焦油器+两级活性炭装置+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外排颗粒物、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规定限值要求;RAP再生骨料烘干尾气、新骨料烘干尾气先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与沥青罐呼吸废气、混合搅拌废气、成品出料废气一同进入电捕焦油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限值要求,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监管,RAP再生料破碎、筛分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筒仓粉尘经仓顶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RAP和新集料投料粉尘采取仓库封闭结构+洒水降尘处理后粉尘无组织排放;RAP和新集料堆场、装卸粉尘采取仓库封闭结构+洒水降尘处理后粉尘无组织排放;皮带输送系统采取封闭结构抑尘;道路清扫洒水降尘、车辆轮胎清洗、车身苫盖;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中无组织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隔油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洗车设置洗车槽,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和减振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隔油沉淀池泥砂定期清掏回用于现有项目预拌混凝土生产。废导热油、焦油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空容器、废含有抹布手套、隔油沉淀池废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落实环境突发事件防范各项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制定环境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制度。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规范建设储罐区围堰,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相应环保措施,防止施工期环境污染。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