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25 、****811(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环境局环境管理审批科
邮政编码:366000
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石墨烯家居用品生产项目 | **市贡川镇水东路21号(18号地块) | **** | ******公司 | 年产床垫100万张、抗疲劳垫100万张、石墨烯记忆枕200万个 | 见附表1 |
附表1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 大气环境 | 废气排放口DA004 | 非甲烷总烃、MDI、臭气浓度 | 发泡、脱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 无组织废气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做好车间密闭性。 |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SS、NH3-N、PH、BOD5 | 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贡川产业园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 初期雨水 | COD、SS | 经“沉淀”处理后,纳入贡川产业园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
| 声环境 | 厂界噪声 | 等效A声级 | 减振、厂房隔声。 |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定期外售给相应单位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废原料空桶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