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公司:
我局于2026年4月23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审批的函》(广投置地函〔2026〕 1号),**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编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位于******办事处敬国路以南、蜀门南路以东、南环路以北,**住宅建筑、商****广场、幼儿园和临街便民设施等;总建筑面积389411.83m2,地上建筑面积296006.83m2(计容面积293013.21m2),地下建筑面积93405.00m2;建筑密度29.82%,容积率2.58,绿地率25.1%;布置机动车停车位2320辆(其中地上8辆、地下2312辆),布置非机动车停车位2939辆(其中地上1047辆、地下1892辆),总住户2061户。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1.36hm,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35.13万m3,填方总量为4.74万m3(含借方0.86万m3),产生余方31.25万m3,余方运至**乡元山弃土场消纳。项目于2026年3月开工,计划于2031年2月完工,总工期60个月。总投资25250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0000万元),资金来源于自筹。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拆**置。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方案对主体工程选址(线)和施工总布置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本项目无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
(二)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36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项目地块****农贸市场,现状场地均为硬化场地,无可剥离表土,本项目不计表土保护率。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土石方平衡,不设弃渣场。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设计。
(七)同意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计列标准和额度。工程征占地面积113571.01m2,根据《****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按照征占用地面积1.3元/平方米计征,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47642.31元。按1:5:4分别缴入中央、市级国库和项目所在地县(区)级国库,由缴费人自行到**区税务窗****税务局申报缴费,请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三、严格落实措施要求
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将水土保持方案涉及的水土保持措施纳入后续设计,科学选择适用的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合理确定各项措施设计标准和设计方案三、严格落实措施要求,做好临时堆土场设计,确保临时堆土场拦挡、截排水等设施有效发挥防护作用,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危害。严格实行生产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临时堆土管理,做好土石方数量和去向的动态台账管理,及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周转期限内完成临时堆土清运并做好迹地恢复。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水利局按时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和年度总结报告。监测成果及时上传**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如需新设弃渣场的,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六)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社会公开自主验收有关情况和资料。按规定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许可文件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水土保持方****水利局。
四、项目行政许可期限
本行政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本许可文件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他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管理部门准入手续或存在违反林草、自然**、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要求的本许可文件相应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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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