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67662L-202309-00003 | 信息分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 ****水务局(乡村**局) | 生成日期:2023-09-07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区LY202207号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公司**区LY202207号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区LY202207号地块项目位于**市**区大杨镇,北环路以北,合淮路以东,奋进路以南。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30hm2,其中永久占地2.17hm2,临时占地1.13hm2。项目挖方11.96万m3,填方2.39万m3,借方无,余方9.57万m3。项目总投资6888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000万元。工程于2023年8月开工,计划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25个月。
二、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方案服务期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0hm2。
三、本工程所在区域不属于国家和**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但位于城市区域,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要求,本项目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并相应提高部分防治指标值。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3,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不涉及,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及植物措施,加强临时性防护措施,控制施工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
五、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下阶段要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细化监测内容,并按规定向我局报送监测实施方案和监测季度报告。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445.66万元(含主体设计已列投资411.9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7.90万元,植物措施361.05万元,临时措施11.45万元,独立费用21.72万元,基本预备费0.9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6400元。
七、建设单位应依法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6400元。
八、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本方案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九、依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水务局备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2023年9月7日
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