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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桥圩镇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编号:****)更改通知(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桥圩镇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6.采购需求:新**置区水渠约1.36公里,污水管网1.3公里,护坡1390平方米,挡墙295立方米,现状管道清淤2358立方米及截流井、检查井、水渠盖板等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及施工图纸。 |
6.采购需求:新**置区水渠约1.36公里,污水管网1.3公里,护坡1390平方米,挡墙295立方米,现状管道清淤2358立方米及截流井、检查井、水渠盖板等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文件及施工图纸。(本项目中标后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劳务作业使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和组织培训人数不少于131人,发放劳务报酬153.05万元,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42.51%) |
| 2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伍万元整(¥****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伍拾伍万元整(¥****000.00元) |
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伍万壹仟陆佰贰拾捌元陆角贰分(¥****628.62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伍拾伍万壹仟陆佰贰拾捌元陆角贰分(¥****628.62元) |
| 3 |
第二章 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
响应政策要求: 1、本项目属于《**壮族****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桂发改**(2023)1035号)的“以工代赈”项目,本项目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项目预算比重为42.09%。 |
响应政策要求: 1、本项目属于《**壮族****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桂发改**(2023)1035号)的“以工代赈”项目,本项目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项目预算比重为42.51%。 |
| 4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1.本项目属于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共同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承包人应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53.06万元(不少于中央资金的42.5%),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不少于131人,开展技能培训131人。 |
1.本项目属于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共同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承包人应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项目发放劳务报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53.05万元(不少于中央资金的42.51%),带动当地群众务工人数不少于131人,开展技能培训131人。 |
| 5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
(3)其他方式:工程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并提交结算申请时,成交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
(3)其他方式:/; (4)承包人向发包人提****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审计结算价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覆盖缺陷责任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满后无工程缺陷的,保函自行失效。 |
| 6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
(3)其他扣留方式:工程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并提交结算申请时,成交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工程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并提交结算申请时,成交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
(3)其他扣留方式:竣工结算经有关部门结算审定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审计结算价3%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无工程缺陷的,保函自行失效。 |
| 7 |
清单 |
原清单有误 |
正确清单 |
更正日期:2026年8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与更正内容则相应调整,请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市**区
联系方式: 陈健之 0775-****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港大道886-1号院4幢2号
项目联系方式:0775-****6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存保
电 话:077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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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
附件:更改通知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