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商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已由 **市****委员会 ****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新绿雅(**)****公司、****集团****公司、 ****酒店****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2.4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升级改造、消防及电梯等设备更新改造、建筑外立面节能改造、公共区域及周边环境升级改造等,并配套实施给排水、电气、暖通、智慧监控、多语种标识导视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19948.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7684万元;
2.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 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如根据设计成果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超过招标人给出的限额,须无条件进行设计优化,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2)**部分:完成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所示的全部内容,包含不限于专业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48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总服务期: 114 日历天;
施工工期: 234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3.2.2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黔****社区二组迎宾大道109号附1号 | 地 址: | **市**区**街道**大道西段1099号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陈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秦龙 |
| 电 话: | 185****3335 | 电 话: | 023-****079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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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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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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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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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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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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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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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3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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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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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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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36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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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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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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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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