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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6059(******服务中心环评窗口)
通讯地址:**省**市**区越溪**路18号
邮 编:215104
联系单位:****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项目名称:****集团总部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横泾街道南****侧、明轩路东侧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森清元****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擦拭、焊接、点胶等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其他废气产生量较小加强车间通风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水排入京杭**。
(3)噪声: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实现零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2026年06月25日~2026年07月02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