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镇江高新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华山-五洲22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高新区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江苏-镇江-润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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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公共监管;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发布机构:
****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6-08-19
标 题:
关于对******公司华山-五洲 22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高新区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关于对******公司华山-五洲 22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高新区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 效:
关于对******公司华山-五洲 22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高新区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即日起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1-****9010

通讯地址:****徐大道298号,****生态环境科

镇高新环审〔2026〕6号

关于对《******公司华山-五洲 22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高新区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华山-五洲 22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高新区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构成及规模如下(详见《报告表》):

本工程**22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345km,导线采用2×JL3/G1A-630/45钢芯铝绞线,二分裂,子导线半径16.8mm,分裂间距500mm。**杆塔6基,均采用灌注桩基础。

线路路径

本工程线路起自拟改造华山-五洲220kV线路T7塔,**同塔双回线路向西北走线至N7,随后转向北架线至N8,再向西北跨越S243至N10,最后向西南接入拟改造华山-五洲220kV线路T10塔。

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公司技术评估意见,该工程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内容和拟定方案建设。

三、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环境敏感点处能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架空线路经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工频电场强度应满足10kV/m的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三)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本项目输电线路穿越**区嶂山生态公益林和五洲山生态公益林,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省生态公益林条例》等相关规定,不在生态公益林内从事禁止活动。施工前应依法办理占用林地相关手续,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不在生态公益林内设置弃土弃渣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应及时清运,禁止向生态公益林内排放污染物和堆放固体废物。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植被,优先选用当地生态公益林树种,确保不破坏生态公益林的主导生态功能。

(四)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

(五)做好电磁辐射生态环境影响相关的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工程投入运营后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好电磁环境、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五、**市高新区****执法局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市****执法局不定期抽查,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2026年8月18日

抄送:**市高新区****执法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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