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科类****学校2026—2027学年度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程需求
1.体育类:篮球、独轮车、武术、啦啦操、花样跳绳等。
2.艺术类:葫芦丝、书法(硬笔/软笔)、少儿舞蹈、绘画等。
3.科创类:编程、无人机、科学制作等。
4.益智类:中国象棋、围棋、数独、魔方等。
二、资格条件
(一)第三方机构
1.具有相应资质。需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小学课后服务遴选名单中,业务范围为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等,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设立,在市场监管或民政等部门登记注册。
2.具有良好社会声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行为规范,信用状况良好,无违规办学或非法办学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相关经验的,优先入选。
3.具有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有核心课程和师资管理经验,至少拥有体育、艺术、科技等特色课程类别中的一类特色课程品牌;课程思想导向正确,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课程内容设计具有知识性、系统性和趣味性等特点,课程配套材料(含教材)符合规定,能满足学生阶梯式、渐进式学习需求。编写和使用的培训****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4.具有健全的师资队伍。具备与机构所属课程一致的相应专业师资,为学生及时完整开展授课服务。机构进校师资参照第三方专业人员遴选条件;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业务专长和从业经验;其中校外培训机****教育厅、科技厅、文旅厅、体育局、人社厅印发的《**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皖教基〔2021〕21号)相关规定。
(二)第三方专业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遵守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符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
3.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按照《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有犯罪记录或其他不良行为者不予遴选。
三、遴选安排
1.材料送交时间:遴选申报截止至2026年8月28日上午11:00,相关机构携带申报材料递交至****门卫处,同时做好信息登记,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2.机构课程介绍:学校经初审后,通知初选入围机构到校开展课程介绍,每机构介绍时间约3分钟。
四、申报材料
****学校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时应提供相应的资质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所提供的材料目录(评审依据)如下:
1.入校拟开设课程设置申请书。
2.主管部门颁发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入库“白名单”截图。
4.机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及从业教师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5.课程方案(课程简介、课程方案、课程特色、服务方法等),与****学校课后服务经验材料、****机关颁发的荣誉等。
6.申报课程授课教师资质材料(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全体拟入校工作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证明(截止2026年8月份)等。
特别约束:实际进校授课的教师必须严格与花名册备案人员一致,严禁出现“名实不符”情形(即严禁以提交高学历、高级资质人员备案,而实际安排实习生、试用期人员或资质不符者进校授课)。如发现师资“货不对版”,校方有权立即中止**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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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