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德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粉料磁芯电感一体化电子材料建设项目

审批
湖南-怀化-沅陵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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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222MACM1NJ83F马存好
马存好**省**市**县
**省**市**县凉水井镇****开发区内标准化厂房C2组团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粉料磁芯电感一体化电子材料建设项目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省**市**县 ****开发区标准化厂房1-1#栋标车间1-4楼
经度:110.423290 纬度: 28.395070****环境局**分局
2025-06-05
怀沅环评〔2025〕5号****
2025-06-16120
45****
****1222MACM1NJ83F东天****公司
914********7180926长****公司
****0112MADX3HGN3P2025-10-31
2026-07-032026-07-31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03hyAOw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软磁铁氧体粉1200t,磁芯2亿颗,电感1亿颗年产软磁铁氧体粉1080t,磁芯2亿颗,电感1亿颗
实际设备产能未达到批复要求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软磁铁氧体粉体及软磁芯工艺流程:混合→假烧→砂磨→喷雾造粒→成型→切削→烧结;电感生产工艺流程:上银→烘烤→委外电镀→绕线→焊锡→清洗烘干→测包、喷码,绕线后根据需要会有点胶烘干工序,然后进入测包、喷码,最后出来成品;软磁铁氧体粉体及软磁芯工艺流程:混合→假烧→砂磨→喷雾造粒→成型→切削→烧结;电感生产工艺流程:绕线→焊锡→清洗烘干→测包、喷码,绕线后根据需要会有点胶烘干工序,然后进入测包、喷码,最后出来成品;
上银与烘烤变为委外,减少污染物产生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①假烧废气经水雾除尘+25m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效率100% ②烧结废气经布袋除尘器+25m排气筒排放 ③焊锡废气经焊接柜+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25m排气筒排放 ④上银、烘烤、清洗、烘干、点胶、烘干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25m排气筒排放 ⑤喷雾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旋风+布袋除尘器+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2套) ⑥生活污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及2-4层地面卫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中电子元件间接****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⑦产品清洗使用清洗剂,清洗废水作为废液(危险废物)处理①假烧废气经布袋除尘+25m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效率65% ②烧结废气收集后,与与经收集的上银、烘烤、点胶、烘干废气、焊锡废气一同经“过滤网+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网”+27m排气筒排放 ③焊锡废气经焊接柜收集后,与经收集的上银、烘烤、点胶、烘干废气、烧结废气一同经过滤网+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网+27m排气筒排放 ④上银、烘烤、点胶、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经收集的烧结废气、焊锡废气一同经过滤网+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网+27m排气筒排放 ⑤喷雾造粒废气经集气罩+旋风+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2套) ⑥生活污水依托厂房已建化粪池处****开发区污水处理厂;2~4层地面采用干扫清洁,不进行拖洗,无地面卫生废水产生,无需沉淀池 ⑦产品清洗使用洗衣粉,清洗废水排入已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一、①除尘方式由水雾除尘变更为布袋除尘,除尘效率更高,且避免产生除尘废水,属环保正向优化;②受厂区现有布局及高温工艺管道条件限制,废气收集效率由100%调整为65%,未捕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逸散。经保守核算(不考虑末端处理效率),由此新增的无组织排放量占原环评核定全厂无组织排放总量的比例:颗粒物约0.02%、镍及其化合物约0.0026%,均远低于10%,不构成重大变动。 二、原独立处理的烧结废气并入多工序废气合并处理系统,经“过滤网+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网”处理后排放,排放筒高度由25m调整为27m。依据HJ2026-2013,除尘设施由布袋除尘器调整为前置过滤网预处理,粉尘由"前置滤网+活性炭吸附层"协同拦截。验收监测出口浓度均达标。 三、原独立处理的焊锡废气并入多工序合并处理系统,颗粒物处理设施由布袋除尘器调整为前置过滤网,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完整保留(关键参数满足HJ2026-2013要求),排气筒高度由25m提升至27m(DA002)。各股废气执行标准一致,验收监测出口浓度均达标。 四、①原环评中的“清洗”工序实际运行中不产生废气,无需收集处理;②废气并入多工序合并处理系统,排放筒高度由25m调整为27m。处理工艺统一,执行标准一致,运行管理更集约。 五、①取消除雾设施:喷雾造粒工序高温蒸发产生的水汽经旋风+布袋除尘后残留水分极少,无需单独除雾;②取消二级活性炭:环评设计活性炭用于处理PVA胶熔融产生的VOCs,实际砂磨工序温度为100℃,喷雾塔进风温度240~260℃、塔内作业温度稳定在80~100℃(详见附件11),均远低于PVA胶热分解温度200℃(详见附件10),PVA胶在此工况下无显著VOCs产生,现行工艺可确保达标排放。 六、实际管理中2~4层地面清洁方式由拖洗改为干扫,不产生地面冲洗废水,因此原设计沉淀池不再需要建设,生活污水仍按原路径达标排放 七、清洗药剂由清洗剂更换为洗衣粉,同时配套沉淀池实现清洗废水循环回用,不再产生危废废液。该调整消除了原有危废产生环节,且无新增排污口与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进一步降低。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416 0 0 0 0.042 0.042
0 0.0035 0 0 0 0.003 0.003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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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605 0 0 0 0.06 0.0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电子元件间****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依托标准厂房化粪池 在废水总排口设置1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包括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盐分、总镍、总铜、总锌,监测频次为4次/天,连续2天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投料、切削工序) 颗粒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规定的30mg/m3,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 投料、切削工序设置2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在投料、切削废气进、出口分别设置1个监测断面,监测指标为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监测频次为3次,连续2天
2 布袋除尘(假烧工序) 颗粒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规定的30mg/m3,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 假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在假烧废气进、出口设置分别设置1个监测断面,监测指标为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监测频次为3次,连续2天
3 旋风+布袋除尘器(喷雾造粒工序) 颗粒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规定的30mg/m3,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从严50% 厂区设有2个喷雾造粒塔,各喷雾造粒产生的废气分别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喷雾造粒废气出口分别设置1个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包括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为3次,连续2天
4 过滤网+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网 颗粒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规定的30mg/m3,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上银、烘烤、点胶、烘干、烧结、焊锡废气经过滤网+二级活性炭吸附+过滤网处理后通过27m排气筒排放 上银、烘烤、点胶、烘干、焊锡及烧结废气进、出口分别设置1个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包括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为3次,连续2天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各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空压机外设置围挡隔声 厂界四周分别设置监测点,监测项目为LeqA,监测频次2次(昼夜各一次),连续2天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不合格的电感材料、一般废包装材料、锡渣、废铜线、废过滤膜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沉淀池清洗后的沉淀渣用太空袋封装放入不锈钢桶内暂存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不合格的软磁铁氧体粉体、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投料工序。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银浆、助焊剂、清洗剂等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产品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园区统一处理。 不合格的电感材料、一般废包装材料、锡渣、废铜线、废过滤膜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可回收物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物资委托**回收单位处理;沉淀池清洗后的沉淀渣经干燥过滤后回用做原料;不合格的软磁铁氧体粉体、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投料工序。 银浆、助焊剂等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4层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诠诺****公司(详见附件8)处置。生活垃****园区统一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配备应急物资并开展培训与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 已落实《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氧化镍、氧化铜****结构厂房内,银浆储存于2层冷冻箱,助焊剂储存于3层专用储存柜,原清洗剂、机油、润滑油、酒精储存于4层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废物暂存于4层危险废物暂存间,各储存区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消防)要求进行设置并管理。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将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配备应急物资并开展培训与演练,严防环境风险事故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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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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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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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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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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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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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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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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