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2MABNB7AD7F | 建设单位法人:吴林波 |
| 吴林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县 |
| ****门市**县大桥路27号 |
| ******县建筑垃圾分拣存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门市**县 **市**县大桥路27号 |
| 经度:****355.132 纬度: 304144.55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25 |
| **审〔2025〕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8.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2MABNB7AD7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22MABNB7AD7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22MA49RX3T6G | 竣工时间:2026-01-30 |
| 2026-02-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19 |
| 2026-07-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4129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占地面积9910m2, 主要购置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及配套建设环保等设施。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预计可年处理3万吨建筑垃圾,年产1.9万吨再生骨料 | 实际建设情况:占地面积9910m2, 主要购置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及配套建设环保等设施。年处理3万吨建筑垃圾,年产1.9万吨再生骨料。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预分拣 运输车辆将建筑垃圾卸料至原料仓库,由人工先进行粗分拣,剔除大件垃圾。该工序主要产生大件S1废金属、S2废玻璃、S3废塑料、S4废木材、S5废轻飘物等固废。 2)投料 经预分拣后的建筑垃圾由装载机送入振动给料机,均匀、可控地输送到下一环节。该工序主要产生G1投料粉尘、N设备噪声。 3)风选 振动给料机将物料送入滚轴风选机,滚轴风选一体机主要是将混凝土、砖块、石块等重物质与塑料、木材、纸、灰土等轻飘物分离开,滚轴风选机工作原理为:物料在滚轴筛上均匀散开并向前输送,风机在下方产生强力气流。由于密度不同,重的骨料(混凝土、砖块、石块)直接落下,而轻质的塑料、木材、纸、灰土等被气流吹走,实现高效分离。该工序主要产生G2风选粉尘、S 1废金属、S2废玻璃、S3废塑料、 S4废木材、S5废轻飘物、S6灰土杂质、N设备噪声。 4)破碎 经过滚轴风选机出来的物料进入输送机,人工将部分大块的物料送入大口反击式破碎机,利用转子的高速冲击和反击板的撞击,将大块混凝土、砖块等建筑垃圾破碎至较小粒径(通常<100mm) 。其“大口 ”设计更适合处理体积不均、含有钢筋的建筑垃圾。该工序主要产生G2破碎粉尘、N设备噪声。 5)磁选 经反击破初步破碎后的物料通过皮带机输送进入磁选机,利用强磁场吸附分离出物料中混杂的钢筋、铁丝、铁钉等金属类物质。该工序主要产生S1废金属、N设备噪声。 6)筛分 磁选后的物料由皮带机送入圆振动筛内,根据粒径大小进行分级。圆振动筛内设置多层筛网,可筛分出不同粒径规格的再生骨料( 10-50mm 、5-10mm 、0-5mm等),粒径大于50mm的物料返回反击破进行闭路循环再次破碎,以确保出料粒度均匀合格。该工序主要产生G2筛分粉尘、N设备噪声。 7)成品输出 筛分后的不同粒径再生骨料,分别由皮带机输送至成品堆放区储存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1)预分拣 运输车辆将建筑垃圾卸料至原料仓库,由人工先进行粗分拣,剔除大件垃圾。该工序主要产生大件S1废金属、S2废玻璃、S3废塑料、S4废木材、S5废轻飘物等固废。 2)投料 经预分拣后的建筑垃圾由装载机送入振动给料机,均匀、可控地输送到下一环节。该工序主要产生G1投料粉尘、N设备噪声。 3)风选 振动给料机将物料送入滚轴风选机,滚轴风选一体机主要是将混凝土、砖块、石块等重物质与塑料、木材、纸、灰土等轻飘物分离开,滚轴风选机工作原理为:物料在滚轴筛上均匀散开并向前输送,风机在下方产生强力气流。由于密度不同,重的骨料(混凝土、砖块、石块)直接落下,而轻质的塑料、木材、纸、灰土等被气流吹走,实现高效分离。该工序主要产生G2风选粉尘、S 1废金属、S2废玻璃、S3废塑料、 S4废木材、S5废轻飘物、S6灰土杂质、N设备噪声。 4)破碎 经过滚轴风选机出来的物料进入输送机,人工将部分大块的物料送入大口反击式破碎机,利用转子的高速冲击和反击板的撞击,将大块混凝土、砖块等建筑垃圾破碎至较小粒径(通常<100mm) 。其“大口 ”设计更适合处理体积不均、含有钢筋的建筑垃圾。该工序主要产生G2破碎粉尘、N设备噪声。 5)磁选 经反击破初步破碎后的物料通过皮带机输送进入磁选机,利用强磁场吸附分离出物料中混杂的钢筋、铁丝、铁钉等金属类物质。该工序主要产生S1废金属、N设备噪声。 6)筛分 磁选后的物料由皮带机送入圆振动筛内,根据粒径大小进行分级。圆振动筛内设置多层筛网,可筛分出不同粒径规格的再生骨料( 10-50mm 、5-10mm 、0-5mm等),粒径大于50mm的物料返回反击破进行闭路循环再次破碎,以确保出料粒度均匀合格。该工序主要产生G2筛分粉尘、N设备噪声。 7)成品输出 筛分后的不同粒径再生骨料,分别由皮带机输送至成品堆放区储存待售。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 要求落实施工期厂房内部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和清理现场期 间的各项污染物的管控措施。(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 要为投料粉尘、风选、破碎、筛分粉尘、运输扬尘、装卸粉 尘、堆场风蚀扬尘等。项目生产车间、仓库及厂区道路地面 定期洒水抑尘,控制堆场抑尘,投料口三面围挡、控制装卸 物料落差,并通过设置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风选、 破碎、筛分粉尘在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管道负压输送 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做好废气 收集输送设管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的建设及维护,落实非正常工况措施应对。废水: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初期雨 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项目办公生活废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 级标准和沙****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格标准 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沙****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主 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已落实、加强对大气污染源防治管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施工场地的粉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粉状材料做到文明装卸、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堆放。(二)项目属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荆环函〔2024〕19号)中的涉颗粒物企业,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格按照上述文件中绩效水平设计、建设和生产。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法报备,按预案文件规定适时启动运行。运营期严格控制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车间、仓库及厂区道路地面 定期洒水抑尘,控制堆场抑尘,投料口三面围挡、控制装卸 物料落差,并通过设置移动式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确保具备合格的处理能力。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关于印 发的通知》(荆环函〔2024〕19 号)表1-1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废水:已落实,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废水:本项目工作人员均为周边居民,厂区内不设置员工食堂及员工宿舍,无餐饮及住宿类生活污水产生。项目**公共卫生间暂未投入使用,现阶段工作人员如厕依托厂区(革基布)原有公共卫生间。原老厂区(革基布)整体租赁给多家企业,各企业生活污水统一经厂区总排口排放,本项目无新增污水排放口,无生活废水产生。噪声:已落实,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废气:现场风选 、破碎 、筛分粉尘处理方式更改为三面围挡加喷雾降尘,未设置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经计算,现有环保处理设施效率能力充足,足够处理现有污染物的产生,详细计算过程如下: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环境保护局****工厂中产污系数0.01kg/t卸料,根据物料平衡,项目投料量为30000t/a ,则投料粉尘产生量为0.3t/a。项目对投料口进行三面围挡,并通过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综合降尘效率为60%,则投料粉尘排放量为0.12t/a,实际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不超过10%及以上。废水:本项目工作人员均为周边居民,厂区内不设置员工食堂及员工宿舍,无餐饮及住宿类生活污水产生。项目**公共卫生间暂未投入使用,现阶段工作人员如厕依托厂区(革基布)原有公共卫生间。原老厂区(革基布)整体租赁给多家企业,各企业生活污水统一经厂区总排口排放,本项目无新增污水排放口,无生活废水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 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排污许可,建设项目正式投产或运行前,你公司需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类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企业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并同步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三面围挡、喷雾降尘 | 《关于印发的通知(荆环函〔2024〕19 号)表1-1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投料口三面围挡、喷雾降尘;分选、破碎、筛分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厂房封闭、 自然沉降、喷雾降尘;运输扬尘:道路洒水抑尘;装卸粉尘:控制装卸物料落差、喷雾降尘;堆场风蚀扬尘:厂房地面洒水抑尘 | 已监测 |
| 1 | 厂房隔声 | 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 项目噪声源自生产设备运行以及物料装卸、车辆运输,优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建筑隔声;加强生产线规范化操作管理的措施降噪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及各项风险控制 措施。实施分区防渗,项目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化粪 池、初期雨水池、仓库、生产车间采取一般防渗,其他区域 简单防渗。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 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 已落实,厂区已建设危废暂存间,将项目其他生产区域已进行了一般防渗。 |
| 1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废木材、废轻飘物、废布袋,以上收集后外卖,灰土杂质、除尘器灰送建筑垃圾堆场堆填,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废木材、废轻飘物、废布袋,以上收集后外卖,灰土杂质、除尘器灰送建筑垃圾堆场堆填,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加强环境管理的同时,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组织,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对职工进行清洁生产的培训与教育,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 已落实,厂区设置了绿化带,种植了绿植。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设施建设、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 | 已落实,厂区制定了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了现场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 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排污许可,建设项目正式投产或运行前,你公司需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各类环保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企业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并同步进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