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潮汕国际机场沥青跑道大修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邀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潮汕国际机场沥青跑道大修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2.项目地点:**潮汕国际机场飞行区
3.工程项目概况:**潮汕国际机场沥青跑道大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潮汕国际机场一期跑道及3条快速出口滑行道进行大修改造,采用沥青混凝土加铺处理,同步改造加铺范围内的跑道中线灯、嵌入式跑道边灯和滑行道中线灯。
4.工程建设内容:
4.1场道工程
(1)对一期2860米跑道及南防吹坪道面及道肩进行沥青混凝土加铺改造,并对加铺区域与相邻滑行道(A1~A7)进行接坡处理,加铺及接坡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对A3、A5、A6快滑沥青道面进行置换,置换面积约6600平方米。
(2)对现状沥青道面病害进行处治,主要包括面层及基层裂缝处治、基层松散处治,面层分离处理、原河道沉降严重区域调平处理等。裂缝处治长度约2200米,河道沉降段长度约580米。
(3)加铺过程中及加铺后对道面标线进行划设,标线面积共2.4万平方米。
(4)加铺后对道肩消除直立面处理,对道肩外土方进行接坡处理。
4.2助航灯光工程
(1)进近灯光系统及入口灯光系统改造
跑道南端跑道入口灯、末端灯、入口翼排灯和第1排进近灯(含顺序闪光灯)在原位进行拆除并利旧安装,结合防吹坪加铺厚度、土面区顺坡等因素对涉及的灯具灯杆高度进行调整,进近灯及顺序闪光灯光芯高程保持与现状一致;其他相关设施保持不变。
(2)跑道灯光系统改造
配合场道加铺沥青混凝土,原位更新现状跑道中线灯上盖、嵌入式跑道边灯上盖、底座(非加铺段底座利旧)、二次线和隔离变压器;隔离变压器箱利旧。
加铺前拆除立式跑道边灯,待加铺后原位重**装,灯具利旧,二次线和隔离变压器更新。
(3)滑行道灯光系统改造
配合场道加铺沥青混凝土,更新加铺范围内滑行道中线灯的底座、二次线和隔离变压器;其余利旧。配合场道加铺沥青混凝土,加铺前拆除道肩加铺范围内的滑行道边灯,待道肩加铺沥青混凝土后原位重**装;滑行道边灯整体利旧。
本次预留3条快速出口滑行道的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灯,安装底座(以铝合金盖板盖住)、二次管、隔离变压器箱及基础。
(4)南端坡度灯及风向标
在合适位置重新设置南端坡度灯及风向标,待验收启用后再拆除现状灯具。**灯具仍由现状回路供电,电缆按需驳接。
(5)现状隔离变压器箱消除直立面
对本项目涉及的现状隔离变压器箱基础进行消除直立面措施。
(6)助航灯光供电系统
将南北灯光站滑行道边灯调光器及其备用调光器和切换柜更新,同时更新其进线电缆,调整低压柜出线开关电流整定值。
(7)助航灯光监控系统更新
**潮汕机场现用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型号为ALCMS-2100,该设备没有依据新调光器标准的检测合格报告,无中国民航局官网通告。本项目在原有系统基础上,将本次更换的产品全部纳入实时监控,并对部分硬件和软件进行更新改造,使其符合《民用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技术要求》(AC-137-CA-2024-05R2),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有效产品通告。
5.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民航和地方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对**潮汕国际机场沥青跑道大修项目施工图文件(包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图纸)进行审查,提供施工图审查相关服务,并提供相应符合备案要求的审查报告及备案相关所需材料。审查范围包括飞行区道面工程、助航灯光工程等。
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1114元人民币(含税)
1)报价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
2)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项目服务期限:在收到采购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后4个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审查书面意见,在收到回复意见及确认修改图纸符合要求后3个日历日内向采购方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项目后续产生的设计变更、图纸修改报审,需在收到完整资料后2个日历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对应审查意见。
9.*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个日历日内有效,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民航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n)”企业资质核查及设计能力抽查中不达标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无法承揽本项目,结果以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当天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n)”设计企业资质核查及设计能力抽查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报价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之日,以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飞行区等级4E级及以上国内民用机场跑道工程施工图审查或设计类业绩。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场场道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机场工程、场道(或道路)等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之日(以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项民航跑道工程施工图审查或设计类业绩(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业绩合同中承担项目负责人关键页复印件,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不得参与所审查项目的施工图编制工作,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联关系。本项目施工图编制单位为上****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6.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标书代写
6.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6.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6.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为准,供应商下载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采购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必须文字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6.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6.7.1与采购方、****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6.7.2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6.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6.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政府或本项目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6.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列入不予**对象名单限制期限内不得参****集团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
6.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6.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6.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对象;
6.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6.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6.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6.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6.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6.8.1.9发生****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6.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名单,列入不予**对象名单限制期限内不得参****集团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6.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对象名单,列入不予**对象名单限制期限内不得参****集团公司本部及各下属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
6.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公司不利;
6.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6.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6.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6.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6.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6.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6.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6.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6.8.2.10存****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7.服务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8.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详见第四部分附录文件格式)。
六、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本项目****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wz.****.com)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com/)、搜狗(https://ie.****.com/)”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加入我的项目”;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18时至2026年8月25日18时(注:项目申请材料递交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首先在一体化系统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以下第4点所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获取开始及结束时间:2026年8月20日18时至2026年8月25日18时(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注:采购文件获取起始时间设置不少于1个工作日);标书代写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报价人按照采购公告第六项“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在本项目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
4.2登陆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文件下载”(注意:申请材料递交时间结束,且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出现“文件下载”按键);标书代写
报价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一体化系统,完成“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报价。标书代写
八、竞价方式及竞价起始时间
1.本项目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报价人登录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进入“项目工作台”-“竞价大厅”,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竞价详细操作说明详见门户首页“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的《平台操作手册》)。
2.项目竞价起始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10:30至2026年8月27日10:3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九、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方:****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方联系人:林工
电话:135****9606
十、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进行投诉。
联系电话:0663-****405
项目投诉相关事项详****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采购项目首页“通知”栏。
十一、本项目****集团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十二、其他事项
1.项目报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方提出。标书代写
2.报价人对项目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提出。
3.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请求及主张。
3.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4.1非招标项目的异议人不是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
4.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2异议书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未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的。
4.4超过异议时效的。
4.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对异议涉及的资料或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
5.异议受理部门:****集团有限公司********中心
受理电话:135****9606
地址:**省**市**区登岗镇紫峰路****
注: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提交,采购方也应通****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以邮寄方式递交异议书的,报价人递交异议书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6.被纳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不予**单位名单)。
十三、采购方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方纪检机构电话:0663-****405
****集团有限公司
****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