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区老城范围内平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九棵树南地块FZX-0302-6016地块供地项目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和总平面图公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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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通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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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九棵树南地块FZX-0302-6016地块供地项目方案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和总平面图公布的通告

日期: 2026-08-20



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5日,我分局两次对**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九棵树南地块FZX-0302-6016地块供地项目方案进行现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公众网络反馈意见25份,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反馈意见:6017地块1#楼、2#楼为同一个单体,该既有建筑建筑总宽度大于总高度,为板楼,6016地块6号楼为**建筑应按照1.7倍退建筑间距;6017地块4#楼、5#楼为同一个单体,该既有建筑建筑总宽度大于总高度,为板楼,6016地块5号楼为**建筑应按照1.7倍退建筑间距。违反《**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要求。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根据《**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要求:第2.4.3建筑间距的计算方法:在计算复杂形体的遮挡建筑与其正北方向被遮挡建筑的间距时,可采取对遮挡建筑从北至南做东西向剖面的方式,剖面的长高比小于1时,按塔式计算;大于1时按板式计算。6017地块1#楼、2#楼和4#楼、5#楼经过东西向剖面,剖面的长高比均小于1,所以建筑间距按照塔式建筑1.2倍建筑高度计算。本项目满足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景观大门仅局部少量镂空,其余未镂空区域,应计算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景观大门为小区入口景观构架,仅作为景观形象使用,无封闭室内空间,不供人员在内部开展值守、办公、居住等生产生活活动,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27属于构筑物而非建筑物。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7#楼防火墙部位,应严禁设置飘窗或凸窗。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7#住宅楼未设置飘窗或凸窗,不存在意见所述情况。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反馈意见:关于4#楼以及6#楼建筑及其地下室突出东侧红线向西20米范围空间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4.3.3条,飘窗属于允许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本项目地下室未突出东侧红线向西20米范围空间。符合规范及挂牌文件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开敞阳台、设备平台和批前公示文件缺失大量法定核心信息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设计方****建设部关于推动“好房子”建设的部署要求和《**市高品质商品住宅设计导则(试行)》中有关要求,对住宅建筑进行了高品质设计,本项目部分产品户型设计有开敞阳台,设备平台属于附属在建筑外围护结构上的构件,依据高品质住宅要求并结合市场设备尺寸及使用需求,预留设备平台数量及尺寸,本项目公示文件符合公示图纸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6、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地面机动车位超总车位10%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25〕25号)规范要求,未对地面停车比例提出限制,本项目地面停车位符合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7、公众反馈意见:3#楼南侧,2#楼北侧以及4#楼北侧消防救援场地缺角,尺寸、面积均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2#楼于南、北侧设置消防扑救面,3#南侧设置消防扑救面,4#楼于西、北侧设置消防扑救面;长度不计算切角区域后均满足不低于一个长边,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规定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8、公众反馈意见:6#住宅与10#配套楼之间,建筑间距应从6#住宅楼梯间外墙计算,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住宅与11#配套楼之间,建筑间距应从11#住宅楼梯间外墙计算,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6#住宅楼为高层建筑,10#配套楼为多层建筑,6#楼与10#楼防火间距按照规范应不小于9米,本项目在不足9米处设置防火墙不开窗,满足防火规范要求;5#住宅楼为高层建筑,11#配套楼为多层建筑,5#楼与11#楼防火间距按照规范应不小于9米,本项目在不足9米处设置防火墙不开窗,满足防火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9、公众反馈意见:关于与北侧瑞都国际南区12号楼间距、隐私对视、**问题。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

(1)关于建筑间距:瑞都国际12#楼建筑外轮廓一层突出部位为底商,高度为4.2米,按照《**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第2.4.3建筑间距的计算方法第二条:当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有室外地平差时,遮挡建筑的建筑高度从被遮挡建筑的室外地坪计算。与遮挡建筑同期规划的被遮挡建筑底层为非居住用房时,可将遮挡建筑的高度减去被遮挡建筑底层非居住用房的层高后计算建筑间距。本项目与北侧瑞都国际12#楼建筑间距按照规范应减去首层底商的层高,经复核本项目2#住宅楼与北侧瑞都国际12#楼间距为51.49米大于规范要求的50.32米,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2)关于隐私对视:按照《**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第2.4.5条生活私密性间距:应在设计中注意避免出现对居室的视线干扰情况,一般最小为18米。本项目与北侧12#楼最小距离为51.49米满足卫生视距要求。

(3)关于**影响:本项目采用众智**分析软件V13.0进行**模拟,计算参数符合**市地方标准《建筑**计算参数标准》(DB11/T1627-2019)规定,计算结果满足周边既有住宅在有效**时段内每套住宅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不低于大寒日**时数2小时标准。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4.0.9条规定的**标准为不低于大寒日**时数2小时标准。满足**市地方标准DB/1740-2020《住宅设计规范》第8.1条规定。建筑水箱间、楼梯间及装饰构件已纳入**计算。

我局意见:关于建筑间距及私密性要求,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关于**影响,设计单位在该项目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中已注明:“本项目设计方案符合《建筑**参数标准》(GB/T50947-201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按照方案建设后。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的**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0、公众反馈意见:****中心位置、规划更美好天际线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目根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审核意见(京规自(通)供审函〔2026〕0009****社区****中心一处,面积约1000平方米,****中心位置做出具体要求,本****管理部门意见设置于用地西南角,便于周边居住小区使用。本项目采用正南北朝向布局,整体规划采用错动围合的排布方式,塑造出疏密有度、层次丰富的沿街界面空间,结合周边小区,整体打造错落有致的城市天际线。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1、公众反馈意见:关于对孙王场街道路红线退界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项目北侧1#住宅、2#住宅楼建筑高度均为33.7米,按照《**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第三节:建筑退让建设用地边线距离退界应不小于3米,1#住宅楼最近点距离红线3.67米,2#住宅楼最近点距离红线3.46米,本项目沿孙王场街建筑退线满足规范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12、关于居住建筑顶部设置退台,存在违规加建导致北侧住宅不满足**要求的意见。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本项在6#楼和7#楼顶层设置了退台,由于6#、7#楼为高层建筑,按照防火规范屋顶必须设置疏****联通,疏散通道需保持畅通保障消防疏散安全,在交付后由物业做好监管。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总平面图公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上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公布,公布期限自即日起至全部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规划核验之日止。本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终审批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九棵树南地块FZX-0302-6016地块供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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