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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事务中心委托****(编制单位)编制的《**县北莉岛渡改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
地 址:**市**区海滨大道北216号沿海星岸三楼
邮 编:524043
联系方式:****管理科,0759-****858
传 真:0759-****021
电子邮箱:zjszyj_hyk@zhanjiang.****.cn
附件:**县北莉岛渡改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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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