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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赣医保字〔2025〕15号)相关规定,我中心开展“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及责任医师遴选工作,按照相关遴选条件,46家定点医药机构及260名医师拟通过遴选,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及“双通道”责任医师遴选结果有异议,****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4-****676。
附件:1.**市2026年第一批“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表
2.**市2026年第一批“双通道”责任医师名单表
3.**市“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退出名单表
4.**市“双通道”责任医师退出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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