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本部扩建工程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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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本部扩建工程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31 09:30:00,更正为:2026-09-09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8-31 09:30:00,更正为:2026-09-09 09:30:00。标书代写
1.原招标文件其他商务需求增加第8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项方案,各方案文件须独立成章,方案内容应至少涵盖以下四个维度:(1)技术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管理、项目组织架构、人力**安排等内容,方案须明确各阶段工作分解及人员配置计划;(2)应急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应急预案、应急服务措施、应急响应时效等内容,方案须明确故障分级响应机制及联系人安排;(3)质量进度保障措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控制标准、项目进度计划、关键节点里程碑等内容,方案须明确各阶段质量控制标准及进度偏差应对措施;(4)售后服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维护服务、服务承诺等内容,方案须明确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后售后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及违约处理承诺。
2.原招标文件3.评审细则技术部分:“技术方案 (8.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方案,提供完整、详细的项目管理、项目组织及人力**安排等进行综合评审:1.技术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编制思路清晰、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得8分;2.技术方案内容较详细、编制思路较清晰、层次较清楚,内容较严谨全面,较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得5分;3.方案内容较差、不够完整、编制思路不清晰、层次不清楚,内容不严谨,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4.未提供技术方案不得分。”
更正为:“技术方案 (8.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项目组织及人力**安排等)进行评分:1.方案涵盖上述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得8分;2.方案涵盖上述内容,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3.方案涵盖上述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4.无提供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3.评审细则技术部分:“应急服务方案 (7.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服务措施、应急响应时效等)进行综合评审:1.对项目的应急方案分析准确到位,对策合理可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强的,得7分;2.对项目的应急方案分析较准确,对策较可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较强的,得4分;3.对项目的应急方案分析一般,对策一般,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更正为:“应急服务方案 (7.0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急预案、应急服务措施、应急响应时效等)进行评分:1.方案涵盖上述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得7分;2.方案涵盖上述内容,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3.方案涵盖上述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4.无提供不得分。”
4.原招标文件3.评审细则技术部分:“质量进度保障措施 (5.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进度保障措施方案(包括质量控制、项目进度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具体详细、针对性强、合理性高,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质量进度保障措施,得5分;2.方案具体详细、针对性较强、合理性较高,能为采购人提供较优质的质量进度保障措施,得3分;3.方案详细程度一般,针对性、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更正为:“质量进度保障措施 (5.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进度保障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项目进度计划等)进行评分:1.方案涵盖上述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得5分;2.方案涵盖上述内容,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方案涵盖上述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4.无提供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3.评审细则技术部分:“售后服务方案 (5.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维护服务、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具体详细、针对性强、合理性高,能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得5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合理性较高,能为采购人提供较好服务的,得3分;3.售后服务方案详细程度一般,针对性、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更正为:“售后服务方案 (5.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维护服务、服务承诺等)进行评分:1.方案涵盖上述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得5分;2.方案涵盖上述内容,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3.方案涵盖上述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4.无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0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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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三环南路一号
联系方式:0752-****223
名 称:****
地 址:**市**区**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0752-****812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75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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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