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8分钟前 | 公 开 人:****事务所 | |||||||||||||||||||||||||||||||||||||||||||||||
|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年7月16日,****法院作出(2026)浙03破申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广厦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22日作出(2026)浙03破35号决定书,指****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依法推进破产程序,充分识别并****公司名下核心资产价值,维护全体债权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或资产盘活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本公告由管理人根据现有资料及初步核查情况编制,仅为信息披露和投资人招募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债务人或相关权利人对任何意向投资人的要约、承诺或担保,亦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独立尽职调查。 (三)本案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本****人民法院****公司重整申请,也不当然产生重整投资协议效力。后续采取重整、资产收购、兜底参拍、租赁运营或其他盘活方式,均需结合本案程序进展、债权人会议表决、人民法院裁定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确定。 (四)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全部内容,自愿按照管理人披露的项目现状参与投资,并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方案编制、税费测算、政策咨询、审批办理及其他投资风险。 (五)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进展、债权人会议决议、人民法院要求、主管部门意见、项目瑕疵核查情况及投资人招募情况,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并另行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 二、债务人及案件基本情况 (一)案件情况
(二)工商信息
三、投资范围及核心资产情况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重整资产****公司名下位于**区的三盘领海公寓楼不动产及相关权益。意向投资人可根据自身资金实力、运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重整投资方案、资产收购方案、兜底参拍方案、租赁运营方案或其他依法可行的盘活方案。最终投资范围和交易结构以管理人与投资人磋商结果、债权人会议决议、人民法院裁定及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情况如下(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基地面积3263平方米。 (二)总层数:-2层至8层。户室数:92。总建筑面积:20538.46㎡。建筑结构:钢混。 (三)建筑物:地下2层(-2F、-1F)、地上8层(1F至8F)。其中101室实际涵盖1至3层,407-411室为物业管理房(非出售),除物业管理房外,其余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 (四)部分房屋存在网签备案及非出售(限制销售)情形。 四、项目投资价值 (一)资产区位与开发基础。标的资产位于**区**地段,属较大规模住宅用地,区位条件具备文旅开发潜力。公寓楼主体结构已施工完成,酒店式基础装修已部分施工,投资人无需承担从零建设的开发周期及**成本,投入主要集中于竣工验收、续建装修及办证环节。 (****酒店、长租公寓业态。公寓楼1F实际涵盖1至3层,为大堂及综合商业,****酒店运营核心;4层及以上为分户公寓式设计,可与底层形成"商业配套+住宿客房"的复合运营模式,****酒店、长租公寓等业态。 (三)整体处置有利于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1F(1至3层)面积占比较大且为不可分割的不动产单元,若与上层住宅分割处置,既损害底层商业功能完整性,又使上层住宅缺失必要配套,导致整体价值大幅贬损。采取整体处置方式,能够保全建筑物的物理整体性,规避分割处置带来的价值损耗,****酒店业态的引流价值和规模效应。同时,相较单纯现状拍卖,若投资人能够提出兼顾债权人清偿、登记购房人权益保障、工程款债权人利益、竣工验收及后续经营的综合方案,可能更有利于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 五、负债情况 最终的****人民法院出具的无争议债权裁定或相关债权判决为准。 六、已知瑕疵及重点风险提示 (一)产权取得障碍及登记购房人退出风险。案涉标的51套房屋已网签备案,36****销售部分。投资人需妥善解决登记购房人退出及房屋限制销售事宜,方可取得完整产权。部分网签备案购房人存在拒绝配合办理退出手续的可能,该类事项需要投资人与相关债权人开展协调处理。 (二)竣工验收存在现实障碍。三盘领海公寓楼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因存在二次装修情况,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需各相关方配合并提供竣工资料。案涉项目停工已逾十年,建筑物长期缺乏维护,能否以现状通过竣工验收尚不能确定。 七、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社会责任感和依法履约能力。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能够提供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财务报告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存在影响投资资格的重大债务、诉讼、仲裁、执行或行政处罚的,应主动披露。 (四)具备不动产运营、产业园区运营、商业物业管理、酒店/公寓/办公综合体运营、产业导入、消防整改或困境资产投资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出资比例、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责任承担方式,并提交联合投资协议。联合体牵头方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 (六)意向投资人应认可本案破产程序安排,愿意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登记购房人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沟通,配合形成并执行投资方案或重整方案。 八、报名材料 (一)投资意向书。应载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目的、拟投资方式、拟投入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说明、初步偿债或资产盘活思路、经营计划、对已知瑕疵的处理设想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主体资格文件。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内部有权机构同意参与投资的决议或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必要的授权委托文件。 (三)投资人简介。包括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经营现状、资产负债情况、历史投资项目、相关运营经验等;联合体报名的,应分别说明各成员情况及分工。 (四)资信及履约能力证明。****银行存款证明、银行保函、授信文件、经审计财务报告、资**排说明、出资人支持函或其他能够证明资金实力的材料。 (五)合规承诺文件。包括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愿意承担项目风险并遵守招募规则的《承诺函》。 (六)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收款账户等信息。 (七)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签字。《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书模板请联系管理人获取。 九、报名、尽调及遴选流程 (一)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17时止。逾期提交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密封后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址,并同步提交电子版。密封袋应注明“广厦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人:报名地址:**省**市鹿**市府路新益大厦A幢801****事务所;联系人:陈炯然,林佳禾;联系电话:181****2688,135****7353;电子邮箱:【****@qq.com】。 (四)保密协议及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初步审查通过后,应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按管理人要求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意向投资人可在管理人安排下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予以必要配合,但不对资产瑕疵、收益能力、审批结果或投资回报作出保证。 (五)投资保证金。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审核并决定继续参与投资的,应在管理人通知期限内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由尽调保证金直接转化)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未按期足额缴纳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保证金退还、转化、没收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以本公告、补充规则及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六)提交投资方案。通过资格审核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提交正式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式、投资金额、付款安排、债权清偿思路、标的资产运营计划、住户及租户处理安排、消防整改方案、税费和审批安排、履约保障措施等。 (七)遴选方式。若有多名合格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可结合投资金额、清偿效果、履约保障、方案可行性、消防及合规整改能力、资产运营能力、住户及租户处理方案、债权人利益保护程度等因素组织评审、竞争性磋商、竞价或提交债权人会议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投资人。若仅有一名合格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可视情况与其磋商确定后续安排。 (八)后续程序。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法院要求签署投资协议或相关文件,并配合形成重整计划草案、资产处置方案或其他依法可行的盘活方案。相关方案能否通过债权****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十、保证金账户 管理人确认尽职调查保证金、投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重整投资款均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一、其他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在参与本次招募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尽调费、税务咨询费、方案编制费等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意向投资人应对在本次招募过程中获取的债务人、管理人、债权人、住户、承租人及相关主体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次投资以外的目的。 (三)意向投资人提交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隐瞒关联关系、失信记录、重大债务及其他影响投资资格事项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另行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补充公告、通知及管理人制定的相关规则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到项目地考察、与管理人接洽、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管理人
附件
广厦-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