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江文苑古樟树枯体1棵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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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江文苑古**枯体1棵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1.3455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6-08-21
2026-09-03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联系电话:0578-****21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瓯江文苑古**枯体1棵转让项目
资产来源 其他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单独所有,无抵押、无租赁。
其他

部分枝干存有自然缺损,木材外观品相存在一定差异,存放过程中会产生合理自然损耗

瓯江文苑处古**枯体一棵,该树为树龄153年**,编号11-00-GS-00130,已枯死,主干胸径为1.08米,树高约7.3米,分4叉。5月完成砍伐,主干完整,木质尚存,但已枯死无生机。受自然因素影响局部存在风干开裂,作为枯木资产进行公开转让拍卖,需按规范处置利用。

其他披露内容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50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6.本次转让仅为古**枯体1棵,具体数量以实际看样为准。出让方不能保证物品质量、品质等,不实行“三包”,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实地查验。成交后,以实际交付时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品质为准,如与实际不相符,不影响成交价格。 7.成交后,标的物由出让方按现状(约定)直接交付(转移)给受让方,标的物风险自出让方交付给受让方时转移。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品搬运完毕,逾期责任自理,所需的整理、搬运(装卸、运输)等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超过10个工作日还未搬运完毕的则视为违约,立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搬运完的物品由出让方自行处置。 8.本标的为瓯江文苑古**枯体,按规定处置。受让方后续转运、加工、流通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自行承担合规义务。若因受让方违规处置产生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受让方负责赔偿,出让方保留追责权利。 9.受让方须按照出让方要求的顺序搬运物品、须服从出让方的监督和管理;出让方在现场进行监督、记录。在拆卸、搬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建筑物墙体、周边道路及绿化等;如有破坏将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10.本次标的转让无优先购买权 1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看样地点:**省**市**区好溪路瓯江文苑。看样时间:另行统一安排,提前预约;请各竞买人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看样电话:132****2819(提前沟通)。 1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协助;本次转让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水电费、场地费、保管费、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交易手续费等,具体以相关部分最终核定为准)均有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税务局部分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向竞买人提供任何票据;标的物的拆卸,搬运等拆迁手续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人工费、运输费、水电费、场地费、保管费、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及拆迁中标的物自身的损毁、赔偿因拆迁、拆卸、搬运过程中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的损害;防范或者消除拆迁、拆卸、搬运过程中涉及污染问题或者消防安全问题等而支出的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环保政策障碍等原因未及时拆除、搬运等产生的损失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灭失/损毁,以及为存放标的物产生的场地费、保管费,或者维修费、鉴定费等)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因标的物存放在地下一层内,买受人进行拆卸、搬运等行为的不得损坏房内建筑物、附属物等其他物品;管理人对上诉所涉及的事项以及过户登记手续等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不承担涉及的一切费用。 13.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1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转让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转让人对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资料等,仅供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受让方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及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务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面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及未知的瑕疵。标书代写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省**市**区岩泉街道水木清华苑48幢201室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00MABQ0NPC0Q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3455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银行,操作路径:****中心一-支付订单一一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不能保证物品质量、品质等,不实行“三包”,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实地查验,以实际勘察为准。成交后,以实际交付时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品质为准,如与实际不相符,不影响成交价格。 4.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6.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8.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转让方将设备交付给受让方(视为交付完毕)。设备运输等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将设备交付受让方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0.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费率详见报名附件中特别事项约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5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1.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立约保证金,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转让方书面通知函办理。****在项目成交,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产权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转让方来函信息为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产权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50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展示时间:提前预约 展示地点:**省**市**区好溪路瓯江文苑 联系人姓名:胡玉萍 联系人电话:132****2819(提前沟通)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及承诺函.docx授权委托书-转让项目意向方适用.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资产交易合同(瓯江文苑古**枯体转让).docx
材料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578-****213
传真 邮箱
地址 **市**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网址 https://www.****.com/LSPT/
转让方 联系人 胡玉萍 电话 132****281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区岩泉街道水木清华苑48幢210室 网址
附件(7)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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