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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河(**市**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河(**市**段)重点小流域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 项目地点:**市**区荣山镇 建设内容:建设渔洞河沿岸生态缓冲带包含鱼龙村、高坑村、太山村三段总长1145m,****处理站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5000m2;南河支沟打更河河道清淤长约900m。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则天南路106号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199****437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花园****公司 公司地址:**省**市**县淮口街道节能大道99号中节能**环保产业园105号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73****5892 联系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2026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