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标的,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踏勘确认书》到我公司报名登记、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期内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完成E交易(www.****.com)注册并报名,取得参与交易资格。 2.转让标的为报废设备,可能存在部分零配件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及其附属设备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已既存的瑕疵均不取消交易结果和调整成交价格。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必须采用转让方要求的安全方式自行拆卸、装运,并在成交后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风险。 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4.意向受让方进入转让方指定区域内踏勘标的的,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5.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成交后,拆运所竞得的转让标的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均由受让方负责。 6.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7.受让方需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拉运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全部税、费。对标的的拉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装运以及处置过程中,因受让方责任而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独立承担责任。 8.受让方对标的2的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动车所有人出具依法合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等手续,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9.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拆卸、拉运、现场清理等相关工作。 10.受让方及其拆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转让方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 11.成交后,转让标的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品质有误差的,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12.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等产权交易文件。 |